跨省分公司怎么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4:27:28
473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跨省设立分公司条件
417人看过
-
跨省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79人看过
-
公司可不可以跨省办公呢
293人看过
-
如何办理跨省公安分局移交案件
91人看过
-
跨省经营必须设立分公司吗
269人看过
-
跨省收购公司流程
45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跨省注册分公司流程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0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
-
公司能不能跨省成立分公司?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可以跨省成立分公司。 1.《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
-
跨省办理分公司的手续都要带些什么资料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4跨省办理分公司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
跨省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6跨省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跨省公司换工作社保如何办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1、劳动者跨省换工作的,社保可以随之转移。劳动者可以请求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请求原单位为其及时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至新参保地;之后在新参保地及时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