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救助法(Lawofsalvageatsea),又称“海难救助法律制度”,指的是调整海难救助以及由海难救助引起的或与海难救助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海难救助法的原则
海难救助法以公平、公共利益和鼓励救助为其基本原则。其任务是通过调整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促使社会财富得到有效的保护。鼓励救助最终是为保护公共利益服务;成功的救助人获得丰厚的救助报酬是鼓励救助的重要手段;特别补偿的支付是海上运输发展到今天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海难救助法中特有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三、海难救助法的发展历史
海难救助法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可以说,海难救助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航海贸易的产生和发展是并存的。
最早的海难救助法产生于古代欧洲的地中海地区,当时的表现形式为地区性航海习惯法。根据公元6世纪的《查士丁尼学说汇编》及罗马法学家的著作,公元前9世纪的《罗德海法》中就有了关于海难救助的记载。其中规定:对遇难船实施救助者(主要是本船船员)应获得奖励,对掠夺者则应予以惩罚。
在中世纪,海难救助法有了相当的发展,但仍然表现为地区性航海习惯法的形式,未能形成国家统一的法律。欧洲沿海地区出现的《奥列隆惯例集》进一步规定:如船舶受载出发,在航程中途不能续航,船员应尽可能挽救货物。撒花那个人在收到货物时,须按完成航程的比例缴付运费,并给付救助费。这时的救助更多的是一种“纯粹救助”。
到了近代,海难救助法开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出现,如1681年法国路易十四颁布的海事条例和英国1713年安妮十二法案就对海难救助作了规定。此后,各航运国家有关海难救助的立法相继出现并不断完善。
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最早可追溯到1929年12月30日国民党政府公布的《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一些有关海难救助的法律法规。1992年11月7日颁布的《海商法》第9章关于海难救助的22条规定,标志着中国海难救助法律制度已走向完善。
至于这方面的国际公约则主要是《1910年关于统一海难救助若干法律规定的公约》和《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这两部公约都是为统一各国有关海难救助的法律规则,逐步实现海难救助法的国际统一化而制定的。
四、海难救助法的调整范围
海难救助法是海商法的组成部分,是一项独特的法律制度;其调整的主要是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也有不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组成规范主要的属于“私法”、实体法之范畴,但也有属于“公法”、程序法范畴的。具体来说,海难救助法的调整范围,即其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海事法和海商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201人看过
-
海上救助的适用范围
382人看过
-
太原公司范围调整
283人看过
-
法院调取证据的原则与范围
492人看过
-
关于海难救助
402人看过
-
《建筑法》的调整范围
215人看过
-
海难救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2(一)海难救助的概念 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 (二)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1.存在海上危险。海难救助必须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而且被救助的船舶或其他财产必须处于真实的危险当中。 2.救助标的是法律所认可的。船舶是海难救助中最常见的对象。海商法特别规定,船舶是指该法第3条所指的船舶以及与其发生救助关系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
-
公司法的调整范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以下内容就是关于公司法调整范围,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在调整公司组织关系的同时,也对与公司组织活动有关的行为加以调整,如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律地位,调整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规范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活动,规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运作、公司与其他企业间的控制关系等。《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
-
孤儿的救助途径和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
-
工伤争议仲裁时效的原则和调整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8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顺延。何为其他正当理由,由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仲裁时效的特别原则:因为工伤提起劳动仲裁的,没有规定时效,而是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
-
司法救助条件和范围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5一、司法救助条件如下: 一是经济困难,即是低保户、贫困户及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公民。 二是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二、司法援助的范围如下: 民事案件包括下事项:(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