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建房有什么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20:10:36 85 人看过

租地建房的要求是:

1、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4、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租地建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租地建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的办法区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分立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土地租赁合同无效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并约定了拆迁补偿归属方,按照合同约定补偿;

(3)土地租赁合同有效但双方无约定,在转让土地上自建房屋一旦涉及土地征收,有关拆迁房屋的事项多数情况下也不会与土地租客有关,最终的补偿多数会打款给土地登记所有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租地合同违约怎么算违约金

1、租地合同违约实际上是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来进行进行计算违约金

2、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而一方违约时,违约一方仍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可就违约事项进行调解,当双方当事人无法就合同争议事项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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