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保证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工业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了《煤炭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行业工程建设需要新增用地的,本《目录》所列项目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本《目录》未列项目,各地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用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确需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也应按规定将转让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它处理。
三、煤炭行业工程建设中的生活住宅用地,属于独立工矿区或地处农村的,应当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属城市市区、近郊区的,可按当地对普通住宅建设规定的供地方式办理。
涉及教育、体育和医疗卫生范围的划拨用地,按《教育、体育和卫生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执行。
四、本《目录》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按国家有关规定改组或新设的股份制企业用地。
五、本《目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请各地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我局。
煤炭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试行)
1、矿井、露天矿、煤炭加工设施,共伴生矿物开采与加工工业场地。
2、矿井通风、抽放瓦斯与煤层气开采、防火灌浆(含取土场)、井下热害防治等设施。
3、采掘场与疏干(含控制站)。
4、排矸系统与排土场。
5、采空塌陷区和村庄压煤房屋搬迁用地。
6、自备发电厂、热电站、输变电设施。
7、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器材(含民用爆破器材)、材料(含建材)生产设施。
8、设备组装、维修、租赁设施。
9、供水、供电、燃气、供气、通讯设施。
10、物资储存、转运、供应设施,煤炭集运、储存、销售设施。
11、矿山救护、消防设施。
12、中心试验站。
13、矿区防护和环保设施。
14、运输设施:包括准(窄)轨专用铁路及车站、专用道路、专用港口、架空索道、输煤管道、带式输送机廊道。
15、行政、业务管理设施。
16、资源勘探队伍基地及配套设施。
-
划拨用地目录
466人看过
-
印发《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10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有煤炭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464人看过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15人看过
-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规范煤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的建议函
84人看过
-
关于印发《煤炭工业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试行意见》和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209人看过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
31项煤炭行业标准目录1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2XX公告2011年第32号XX批准以下31项煤炭行业标准,自2012年5月3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布(见附件)。以上标准由XX出版。31项煤炭行业标准目录XX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
哪几种建设项目可用行政划拨取得土地?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4、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 除以上所列项目外,其它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
煤炭建设监理规定(目录58条)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2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项目法人上级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对调解仲裁结果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在协商、调解过程中,监理合同应继续履行。
-
市区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中的存量划拨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所谓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就是指用地单位(个人)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用途超出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的建设用地,必须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市区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具体为: (一)商服用地: 1、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信用社等用地; 3、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培训中心
-
煤炭工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2根据国务院1984年颁发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投资管理体制近期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88〕45号)中关于“实行、投标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竞争机制的作用”的规定,以及国家计委1985年颁发的《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1986年印发的《关于加强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原则,结合煤炭建设项目设计体制改革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关联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