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名下回迁房可以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08:01:34 386 人看过

可以,法院有权查封,并拍卖一切涉案物品,但是符合如下情形的除外。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第十条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第十一条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机动车辆时,人民法院应当在扣押清单上记载该机动车辆的发动机编号。该车辆在扣押期间权利人要求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扣押登记手续。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第十三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回迁房相关文章
  • 被执行的人可以反告原告吗
    那是另外一个案子,不影响其他案件的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023-06-14
    57人看过
  • 案件执行后原告可以撒回吗
    申请执行人是可以撤诉的。也就是说可以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3-06-14
    110人看过
  •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一般不可以,没有判令被执行人配偶承担责任,在执行程序中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显然缺乏执行依据。如果被执行人的债务,不是被认定为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可以申请执行其配偶名下婚内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申请执行配偶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债务人妻子的财产,一般不可以执行。但是债权人能证明该财产是属
    2023-02-28
    248人看过
  • 父母名下买房子可以要回吗
    在法律层面上,房产证上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父母出资的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即便有手续赠与的行为也是不支持返还的,法律也不保护赠与后的返还。但你儿子不顾亲情一定要卖的,父母可以申请退还你们给她的购房资金和一部分利息。不过,同时有法律条款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撤销赠与:一是,你儿子严重侵害你们,二是,你儿子对你们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你们和你儿子有没有签订赠与合同,如果有但你女儿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你们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为一年,从你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面三个原因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如果儿子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你们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提醒,父母最好用发律师函的方式行使该权利,这样更有利于举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
    2023-02-19
    275人看过
  • 名下有车被执行不可以申请生活费吗
    一、名下有车被执行不可以申请生活费吗可以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法院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2、被执行人申请保留生活费用时,要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无其他收入的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核确认。3、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用,以维持其自己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基本生活为限。生活费用的数额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但被执行人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有多个义务人的,需要确认其应承担的份额。(如被执行人有年老的父母需要赡养,如果他还有兄弟姐妹的,法院只为其保留父母生活费用一半的生活费用。)生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xxx,女,生于19xx年1x月xx日,汉族,重庆市忠县人,住xx县xx镇xx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xx1xx16xx。联系电话xxxxxxxx,8580xxxx。被申请人:xxx,男。生于19xx年4月9日,
    2023-03-22
    245人看过
  • 回迁房能否被强制执行
    回迁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被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不能执行上述财产。一、法院冻结工资卡的条件有哪些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二、唯一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可以。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被执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有其他房产;被执行人的唯一一住房面积过大;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价格
    2023-04-03
    6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回迁房
    词条

    回迁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或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的房屋,通常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的。 回迁房的分配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 回迁房通常会根... 更多>

    #回迁房
    相关咨询
    • 回迁房可以转到四叔名下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如果回迁手续你父亲是回迁户,房证办理到你四叔名下是办证程序违法,这样可以撤销房证,重新办理到你父亲名下。如果回迁手续是你奶奶的回迁户,则看房证是如何办理下来的,如果奶奶在办证明没有签过任何手续,所办的房产证也是程序违法,可以撤销房证,房证撤销后这处房是就可以认定为属于奶奶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该处房产。
    • 房产可以过户到被执行人名下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2
      能,只要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未送达登记机关,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人民法院依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 被执行人名下有共有房屋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9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
    • 不可以办理强制执行回迁房可以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2
      回迁楼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 后女方名下有房产可以迁回娘家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般以当地户籍政策执行为准。建议咨询当地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