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出资股东的资格是否应当认定,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仍存在较大分歧。一般说来,法院在确定股东资格时,需要考察两个问题:一是实质性要求,即公司股东是否具有共同的入股意向(股份协议),具体是股东是否签订了股份协议或公司章程;二是形式要求,即公司注册时是否确认股东资格,具体体现在股东资格是否体现在公司的工商行政管理中商业登记或股东登记簿。然而,出资是否应作为股东资格的构成要件,至今仍存在较大争议。由此产生的争议是,在满足上述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前提下,股东不向公司缴纳出资的,是否应当承认股东资格。在公司法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做法。原告:王XX被告:深圳XX实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是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年12月12日批准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朱某某签署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有两名,即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朱某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各方以现金出资50万元,占总股本的50%。公司章程于1997年10月20日经公司成立大会通过,规定公司成立登记后生效。1997年10月28日,原告王XX与被告朱XX签署的《关于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决议》称,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王XX和朱XX(公司董事长),苏尧、王×山为公司监事,王×为公司总经理。1997年11月20日,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收到股东出资100万元,王XX、朱XX各出资50万元,存入XX公司在福田支行开立的临时账户002650274781997年11月11日**深圳分公司。据此,深圳市工商局批准设立该公司,并确认原告王某某、被告朱某某为该公司股东。朱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为公司总经理。各方出资50万元,占出资额的50%。但公司成立后,没有向王XX颁发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召开股东大会,让他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给了她奖金,公司实际由被告朱XX经营管理。作为XX公司的总经理,原告曾负责该公司的出纳工作。2000年5月23日,原告王某某的丈夫梁某明代表原告向被告朱某某提出解散公司,并起草了一份“结案及善后协议”,朱某某未签字。为此,原告以其股东身份根本得不到承认、股东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对公司进行清算。被告XX公司辩称,原告只是名义股东,不是实际投资者,不应享有权益。原告要求公司清算缺乏依据。被告人朱某某认为自己不是本案的被告人,其行为是公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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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的股东资格是否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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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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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资股东能否撤销其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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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出资未到位为由否认其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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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出资时股东资格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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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解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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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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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是否仍享有股东资格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1是的。作为公司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虽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经实际出资的人,股东在未完全 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是“出资瑕疵”。若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验资报告等文件上均载明股东,在未被解除股东资格前,该股东依然享有股东资格,可参与公司管理,享有分红等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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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东资格应当根据什么确定?确认股东资格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3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例如是否有协议,并在协议中承诺将自己的某一财产或资产投到公司中,作为公司的财产,由显民股东经营管理,由这些股东进行实际支配经营,隐名股东获得一定收益。具体可与律师联系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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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瑕疵出资能否认其股东资格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1、什么是出资瑕疵通俗地说,出资瑕疵就是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股东认缴的股份金额本应该要足额按期到公司账户,没按要求按时足额到账,或者到了公司账上,利用对公司控制地位,把股本金转出不用于公司经营。除了资金不到位之外,还有承诺出资的财产价值不足、承诺出资的财产已交付给公司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承诺出资的财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等。当然也包括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以赃款/物出资等特殊形态。2、股东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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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有瑕疵是否有影响其股东资格认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6不会,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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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的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8对股东未出资的认定,主要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出资。具体内容是,通常要求股东或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出资已经到位,若无法提供有关的证据,则认定为未实际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