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案件只有份额如何执行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二、遗产的界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有几个因素需要注意:
(一)时间点问题,即“死亡时”。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二)遗产为公民“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财产,也包括共有财产中应属于公民所有的财产。
这需要与他人的财产相区别。通常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也有可能涉及到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分、还有可能涉及到与他人财产的区分,如借用他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寄放在被继承人处等等情形。故在继承开始时,首先需要将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他人的财产完全区分开。
(三)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如盗窃、诈骗等犯罪所得当得不属于遗产。
三、遗产分割的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处分的遗产。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
继承案件如何诉讼执行
66人看过
-
因继承案件的房产份额如何分割?
366人看过
-
继承案件判决后如何执行
382人看过
-
房屋法院只确定份额如何执行
425人看过
-
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480人看过
-
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481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继承份额继承如何分配?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8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父母、子女有多少算多少,比如有三个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健在,遗产就要分成六份。但若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
继承份额的划分如何进行?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8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但这仅是例外。
-
继承的份额如何进行取款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20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或配偶欲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因为银行无权调查储户的家庭情况,无法了解继承人有几个,如果公证后有若干个继承人的话,还需每人都持身份证均到场才能办理。 当事人去逝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人要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持存折、户口本、相关人员身份证、有权开具证明单位的继承人证明,根据公证处的审查核
-
继承人继承份额如何协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7对于继承人份额各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对遗产的继承人,对于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未尽到抚养的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经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