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存在哪些误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1:40:11 337 人看过

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误区二: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要另外支付。

误区三: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给抚养费。

误区四:孩子日常所有的花销,父母都要承担。

误区五:抚养费还要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补偿。

一、有没有离婚约定离婚后要抚养费的

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之后可以要。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离婚协议中没有对抚养费做出约定,也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二、离婚时对方不给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子女的名义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

三、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抚养费

一方不给抚养费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抚养费给付存在的误区有什么
    抚养费给付存在的误区如下:1、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2、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要另外支付;3、子女上大学了,父母仍要支付学费和生活费;4、孩子日常所有的花销,父母都要承担;5、抚养费还要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补偿;6、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给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事项1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
    2023-07-21
    428人看过
  •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抚养权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随着同居生活的增加也越来越多,非婚生子女不仅在道德上被人歧视,在请求抚养费、抚养权的问题上也有难处。随着同居率的增加,同居引发的社会及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因为未婚同居生下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养费问题也成为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一大组成部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什么差别,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抚养权与婚生子女又有多大区别?下面,我们就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简单为大家讲解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同居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的区别,根据同居方式的不同,在抚养权上有着些许不同。同居的方式有三种: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均有配偶的同居。下面就三种不同的同居方式,谈一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子女抚养权归谁?此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未婚同居,是同居方式中最普遍的。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
    2023-04-21
    318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属于哪个法庭管辖,抚养费纠纷属于哪个法
    抚养费纠纷由离婚双方、被告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抚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判定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8-08
    150人看过
  • 关于家庭暴力存在的误区
    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是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可能有人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里的事情,是一种隐私,不可外扬。中国社会的百姓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存在着几大误区: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误区二:家庭暴力是私事,4128个调查对象中,57.51%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是伤害心理和性。误区四: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没有家庭暴力,4128个调查对象中,施暴者中62.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误区五:家庭暴力就是丈夫对妻子施暴;事实上,妻子对丈夫施暴、父母对子女施暴、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一、家暴如何认定?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应从主观过错、伤害行为、伤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1、施暴方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施暴方实施暴力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的情形应予以排除。2、具有伤害行为。家庭暴力的类型一般有三种,包
    2023-03-13
    100人看过
  • 有关于湘潭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相关信息
    有关于湘潭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相关信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都懂的),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可予优先考虑下列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至十八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子女单独随祖父
    2023-08-10
    161人看过
  • 关于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哪些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且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一、什么是农村孩子抚养费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小孩抚养费的计算如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2023-03-11
    403人看过
  • 关于抚养费纠纷的管辖规定
    抚养费纠纷管辖规定,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如果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从便于诉讼的角度出发,原告也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诉讼。&&&抚养费纠纷管辖规定抚养费纠纷管辖规定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国家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民事诉讼管辖,国家
    2023-08-04
    455人看过
  • 物业管理纠纷存在三大误区
    昨日,42名业主打进本报“周末问法”热线,就物业管理纠纷向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邓文斌律师、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李宏国律师咨询。记者归纳发现,物业管理纠纷存在三大误区:物业管理缺位,业主认为不交物业费天经地义;车辆被盗,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应负全责;物业公司私自利用公用面积盈利,自揣腰包自认有理。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仍要交费汉口业主王先生说,不久前,小偷撬门入室盗走钱财,他找物业公司交涉要求对方承担安保失职的责任,物业人员根本不买账,他一气之下拒交物业费。武昌业主李女士称,小区的公共设施破败,多次向物业反映维修,一直得不到解决,她遂没有再交物业费了,“物业收钱时蛮积极,出钱时却推三阻四,不交物业费是对他们工作失职的惩罚。”18名业主反映,所在小区管理混乱,不少业主以不交物业费抵制。“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的做法是错误的。”律师们耐心解释,业主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缴费义务,物业公司则要履行管理义务,这
    2023-06-10
    297人看过
  • 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
    2023-03-02
    356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纠纷】婚外生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案例
    案情简介郑小姐年纪很轻,来深圳不久,认识一男子宋某,在宋某热烈追求下,两个人谈起了恋爱。沉浸在幸福中的郑小姐,不小心怀上了孩子,当催着宋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宋某却支支吾吾,一直不见行动。郑某心生疑窦,一再追问,宋某告知其已经结婚多年,但宋某承诺郑某,他会跟老婆离婚,再跟郑小姐结婚。此时怀孕已经6个月,郑小姐选择相信宋某,生下孩子。生下孩子后,宋某却变卦了,迟迟没有跟老婆离婚,开始疏远郑小姐,也不给小孩抚养费。郑小姐没有办法,找到了贺律师,问怎么办好。办案思路及心得依照惯例,接受委托后,贺律师给宋某打了个电话,没想到,宋某矢口否认认识郑小姐,也否认他是小孩的生父。贺律师组织证据,起草起诉状,起诉到法院。经过DNA亲子鉴定,证实宋某确实是孩子的父亲,法律责任无法逃避,裁判结果法院判令宋某按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2024-02-05
    164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在哪儿起诉
    一、抚养费纠纷在哪儿起诉抚养费纠纷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2023-06-08
    426人看过
  • 关于医疗纠纷的认识误区
    1、医疗纠纷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2、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保险箱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3、经济补偿不等于经济赔偿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过度医疗医生有责任吗过度医疗医生有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的”情形。构
    2023-06-22
    148人看过
  • 子女抚养纠纷律师费用谁出?
    1、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2、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2023-03-19
    300人看过
  • 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有哪些对策呢
    第一、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结,双方在离婚之后仍应有义务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精神关爱。如果抚养费约定不合理,离婚后一方明显难以支付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手段。第二、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予以拒绝。探视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探视的当事人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第三、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当事人一方要即时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以免耽误自己及时主张权利,调取证据。第四、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
    2023-04-21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家庭补偿纠纷对子女抚养费有哪些误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01
      子女抚养费纠纷中的误解如下:离婚后必须支付抚养费;不支付抚养费,没有探望权。子女抚养费一般按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
    • 子女抚养费纠纷中都有哪些误区,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2
      子女抚养费纠纷中的误区有:抚养费是离婚了才要给;不给抚养费没有探望权等。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人们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误区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误区主要有: 1、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可以增加,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比如原定的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的基础上,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适当的增加。 2、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要另外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
    • 2022年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存在的误区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
      1、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2、误区二: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要另外支付 3、误区三:子女上大学了,父母仍要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4、误区四:孩子日常所有的花销,父母都要承担 5、误区五:抚养费还要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补偿 6、误区六: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给抚养费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
    • 关于子女抚养费,有关于抚养费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0
      子女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这三项加起来构成了抚养费,主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法官根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收入和孩子的实际费用,判决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