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合并条件分别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9:54:06 298 人看过

公司分立合并条件分别是:

1、公司分立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2、公司合并条件:

(1)它必须以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存在为前提;

(2)应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3)合并的结果是多家公司合并一家公司。原公司主体资格可能全部消失,从而产生新的主体,也可能保留其中一个主体资格,其他主体失去独立的法人人格;

(4)这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而且授权比普通合同订立要求更严格,即公司股东大会需要通过特殊投票程序进行投票。

一、公司合并债务如何处理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二)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三)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五)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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