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与农民工有关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20:00:25 123 人看过

无关。从法律上来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与农民工无关,主要是追究管理者的责任。责任的大小,要看工程质量产生的原因是材料原因,施工原因,设计原因,地勘原因还是由管理原因引起的,由谁引起的谁负主要责任,但是合同规定,无论是谁的原因都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产生质量原因方支付。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一、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工程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2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工程质量谁施工谁负责有相关明细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
    2023-06-04
    492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机关合法合法吗?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执法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质量相关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责令改正。工程内部承包合法吗合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是建筑企业为提高企业生产力所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以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形式,转交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实际施工,内部承包人自负盈亏,施工企业则收取一定管理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
    2023-08-16
    120人看过
  • 施工质量与工期
    家庭装修工程质量的好坏由三方面因素共同体现,即精湛的工艺、合理的工序和工期。只有这三个因素相互结合,才会诞生优质的工程。家庭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是互相促进、互相弥补的。科学而合理的工期安排可以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同时,工程质量可靠,少返工、少补漏也能有效地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从而按时保质保量,甚至提前圆满的完成任务。在家庭装修工程中时常有很多为了抢工期或是管理不善,出现工序颠倒,造成返工修理,既影响质量,又拖时间,欲速则不达。比如装修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室内装修工程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气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易产生较大湿度的楼地面的垫层完工后施工等等。只有注意了工序衔接与工序安排合理,才能为施工创造良好条件,才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才有利于保证工期如期进行。一般来讲工期是根据项目、施工量而定的,并在合同书上确认。正常
    2023-06-05
    59人看过
  •  取样规范与质量控制: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要素
    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进行取样,并将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这样做可以确保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进行取样,并将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 监理见证取样标题:关于监理见证取样若干法律问题的分析摘要:本文对监理见证取样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见证人资格、取样程序、样品保管等方面。针对这些法律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和立法建议,旨在为监理见证取样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一、见证人资格问题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
    2023-08-26
    493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理程序与方法
    工程监理的目的是要杜绝施工事故的发生,预防质量漏洞的出现,对监理的管理和组织有较高的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和质量监理程序飞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1.建立质量保证组织体系1.1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生岗位责任人制度。此外,应建立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质量数据不与承包人共享。1.2督促、检查承包人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负责人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2.划分质量单元为了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必须将工程细分解并明确地划分出各质量单元。要做到工程划分各质量单元不遗漏,单元划分要与交通部“质量评
    2023-04-27
    293人看过
  • 工程质量纠纷是民事案件吗
    一、工程质量纠纷是民事案件吗工程质量纠纷属于民事案件。1.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包括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在内的合同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2.民事纠纷通常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当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时,就会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如工程质量纠纷。二、工程质量纠纷的性质工程质量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其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质量纠纷产生的前提是违反民事义务,即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这种纠纷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着直接的联系。2.工程质量纠纷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而不是对社会或国家承担责任。责任的承担可以根据被侵害人的意志为转移。3.工程质量纠纷在主观方面多数是因为过失行为导致的,其责任范围一般不受主观
    2024-08-02
    343人看过
  • 工程质量的概念与特点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工程的实体质量,如基础是否坚固、主体结构是否安全以及通风、采光是否合理等。广义的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的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包括社会工作质量,如社会调查、市场预测、质量回访和保修服务等;生产过程工作质量,如管理工作质量、技术工作质量和后勤工作质量等。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实体质量,工程实体质量的好坏是决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因此,我们须从广义上理解工程质量的概念,而不能仅仅把认识停留在工程的实体质量上。过去对工程质量的管理通常是一种事后的行为,楼倒人伤才想起应该追究有关方面的工程质量责任,这时即使对责任主体依法惩处,也无法挽回已经造成的损失。但如果在工程质
    2023-04-24
    64人看过
  • 质量验收对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的影响
    在农田水利工程完工后,必须由甲方以及监理方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考核和认证。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施工工艺是否履行到位,是否按照工期提交工程实体,造价是否在预算之内等。农田水利工程对地区经济发展及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验收工作必须做到严格细致。只有经验收达到所有要求及标准之后的水利工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当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按相应的质量评定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程序及方法,并依据合同授权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对存在的质量缺陷要全面登记并及时加以分析,一方面要明确提出处理方案,改进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后续工程施_丁质量。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是指被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由于检查对象会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经验
    2023-02-13
    361人看过
  •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程质量相关问题
    首先就是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资料等进行进行监督检查,重要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监督等等。质量监督关系到实验室的形象和信誉,是内部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实验室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质量监督员认真履行以下工作:1.要熟悉掌握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熟悉检测的技术依据及作业指导书,熟悉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质量管理、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检测前的准备、检测的实施及检测后的复查)和各阶段的具体质量要求,并一丝不苟地执行。2.检测人员的监督。工作人员应具备检测相关领域对应的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监督其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并形成及时、准确、清晰、完整的记录。3.检测依据的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
    2023-02-19
    432人看过
  • 关于工程质量如何举报?
    一、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建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工程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标准,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二、如何投诉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很多,但不知是哪种质量问题。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
    2023-04-13
    114人看过
  • 电工的职责与幕墙工程质量检查的相关范围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要求:一、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二、其中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建筑幕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三、建筑幕墙工程使用满一年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五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满十年后的半年内及以后的每三年,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幕墙工程进行安全性鉴定。电工证丢了怎么补一、电工证丢了怎么补1、电工证丢了补办的方法如下:(1)电工证丢失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2)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需要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核实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3)补办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4)在市一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2、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
    2023-07-03
    401人看过
  •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过程保障要求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级品率达到85%以上。2、严格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和(94)京建字第315号文件及时进行施工试验,并以试验结果作为指导下一步施工的依据。3、混凝土试配、取样、养护和试验工作严格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进行,砼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规定,砼抗渗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4、加强现场计量管理工作,凡使用于施工量测、施工试验和功能试验的计量器具均应通过周期检定,并在明显处用合格准用的绿色标加以标明,现场设兼职计量员检查使用保养情况,保证计量器具的灵敏准确。5.严格控制砼配合比,现场搅拌站设专用黑板,标明配合比,各种原材料,逐车称重,确保配合比准确。6、本工程实行监理制的工作,加强工序、分部、分项的自检,经自检不合格的工序一律及时返工和修复、经返工和修复不能达标的工序,坚决推倒重来。7、由于电力隧道穿越影壁,施工中要随时进行地面
    2023-03-30
    486人看过
  • 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
    众所周知,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是不可忽视的两个因素,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一直关注这个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已初步完善,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却一直保持僵化,同建筑产品价格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升级,对现在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也越来越大,建筑市场价格体质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只有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市场价格机制,才能对建筑市场进行不断的完善,以此来解决现在越演越烈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建筑产品的使用寿命一般都比较久,基本都是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如果建筑质量出现了问题,那么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最近这些年来,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所引发的严重事故时有发生,对建筑工作质量的保证已经是不容回避。建筑产品价格通俗的说就是该工程项目所花费的资金。一个高质量建筑工程,不仅仅是要求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要好,而且还要对施工的工人也有很高的技术要求,这样下来,同
    2023-06-04
    111人看过
  •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精神,确保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工程质量,我委制定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程的管理,确保农网改造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网改造工程建设要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第三条农网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第二章工程质量责任制第四条农网改造工程质量实行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为各省农网改造工程的行政责任单位,各地区计委(计经委)主任承担其农网改造的行政领导人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事故,将追究相关行政领导人在规划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2023-06-07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与农民工有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工伤赔偿和是否是农民工没有关系,工伤赔偿一般和你本人的工资以及你所在地的统筹工资有关系。1、如果没有工伤没有构成伤残,那么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等。2、如果构成伤残,除以上赔偿项目外,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具体算法在201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其次,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可以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六级以上伤残,不解除劳动合同的
    • 工程质量与法律事实的关系大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应该说关系很大,当然需要鉴定才能知道。工程是有法定的工艺流程,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比方说水泥板结31天或32天是最佳效果,结果20天的时候,水泥看着干了,就开始下一个工序,为了抢工,就造成了工会程隐患,这些隐患往往是看不出来的,但却是工程质量的最直接原因。除了压缩合理工期还有减少工程价款都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这里面很复杂,涉及招投标等法律问题。 修改答案:
    • 与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有关的知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5
      根据相关的质量规范以及一些标准,一般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工程质量整改方案则是对这些问题进行补救而研究出来的这样一套方案。相关用料配比等也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在需要补救的时候研究出完善的整改方案是十分有必要的。
    • 工程预留金与工程质量一样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工程预留金即工程质量保修金,其与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一样,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工程预留金是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由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于维修工程在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在工程合同履行前,交给建设单位
    • 工程质量可代付民工工资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可以,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专项的用途,不能代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