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工伤保险的支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于社会保险法范畴,具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造成伤害时获得必要的救济,防止其陷入生活困境。侵权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能由工伤保险机构代替,也不能因受害人受理工伤保险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支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不能相互替代。
最后,双重赔偿是可行的。
一、工伤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赔偿
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工伤保险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社会保险性质;而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致害而取得,侵权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民法的填平原则、过错原则和过失相抵原则,侵权损害赔偿的损失包括财产性损失及非财产性损失,其性质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
故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如劳动者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的,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决。同时,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履行了相应赔偿义务后,可就劳动者已实际获得的莺复的赔偿部分取得追偿权。
此外,法院应在判决书中明确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享有的追偿权和侵权损害赔偿或工伤保险赔偿各重复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
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医疗费已报销还可以获得赔偿吗
1、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医疗费已报销还可以获得赔偿,这是由于医疗保险不会全额报销,对于已经报销的部分,在提出赔偿请求之前,需要先允以扣除。这是由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不能就同一损害获得“医保报销利益”和“加害人赔偿利益”双重赔偿,赔偿义务人也不能因医保报销了费用而减轻赔偿责任。
2、如果是先获得赔偿再报销医疗报销,那么获得的赔偿部分不得再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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