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收到换押证多久后办理换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7:32:12 133 人看过

应在接收案件的当天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一、换押延误怎么杜绝

延误换押,说到底是一个程序违法的问题,程序违法实际上是主观方面的认识以及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是完全可能的。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充分认识延误换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

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影响政法机关执法严肃性,妨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对超期羁押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各级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来抓。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程序法的意识,杜绝“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对法律高度负责,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时效意识、赔偿意识及人权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各项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

1、认真实行换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级办案机关要认真执行换押制度,尤其是移送单位必须立即将换押证复印件或传真给看守所,接案单位应在接案后三日内及时到看守所换押;

2、对羁押期限实行登记催办制度,准确掌握每一个被羁押人员的诉讼阶段和诉讼期限,将被羁押人员不同诉讼阶段的法律手续和羁押期限进行必要的登记,登记必须及时、准确、详细。催办制度是对即将超期的案件,由看守所催促办案单位及时予以办结或移送的一项制度;

3、建立超期羁押处罚办法,制订《超期羁押追究责任办法》,把超期羁押与各政法机关的执法质量考核挂钩,把依法办案作为各部门年终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奖惩兑现。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法临督力度。

1、加强各单位及其内部监督。发挥法制、纪检监察和看守所监督制约作用,形成办案部门相互制约机制,杜绝不按规定审批延长羁押期限,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检察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驻所检察室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超期羁押的发现一件纠正一件,并定期通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3、是各单位要对被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跟踪监督,并制定催办、纠正超期羁押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从根本上促进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案。

(四)加强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

公、检、法各部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有效地执行法律,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共同努力杜绝和根除超期羁押现象,树立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换押程序是正常的司法审理过程中的常见情况,有关换押的程序和规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另外对于补充侦查的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一般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次提交检察机关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侦查羁押期限与换押期限有多长
    侦查羁押期限与换押期限是不得超过两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一、批捕说明已经移交检察院了吗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一般来讲,在刑事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37天,批捕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现在被批捕两个月了,如果没有团伙流窜作案、到外地取证等情形,该案件应当快转到检察院了。二、抢劫罪的立案过程是怎样的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查清,证据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审判期限简易程序二十天,普通程序两个月,可延长一个月。三、看守所算坐牢刑期吗看守所算坐牢刑期。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
    2023-03-30
    359人看过
  • 羁押期限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
    2023-06-11
    472人看过
  • 根据刑法规定换押证多久办理?
    一、根据刑法规定换押证多久办理?根据刑法规定换押证在接收案件的当天就应当进行办理,应在接收案件的当天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二、换押延误怎么杜绝延误换押,说到底是一个程序违法的问题,程序违法实际上是主观方面的认识以及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是完全可能的。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充分认识延误换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影响政法机关执法严肃性,妨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024-02-04
    370人看过
  • 换押证放在文书卷还是侦查工作?
    一、换押证放在文书卷还是侦查工作?换押证放在文书卷,换押证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二、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有哪些规定?(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
    2023-04-28
    369人看过
  • 二次补充侦查后多久放人
    证据不足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一次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所以一般是二个月后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立即释放。一、证人的资格条件1、了解案件情况:清楚案件的情况并且具有作证能力的人,并且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2、身体精神状况:证人的智力状况,身体健康,精神状况,年龄等都影响证人对是非的辨别和表达,有特定人员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若确定证人的精神情况不能分清是非,则无法作证。3、当事人以外: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清楚案件情况的人,当事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直系亲属等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的也不能成为证人。4、证人的义务:证人有义务要出庭作证,否则当事人无法对其进行质问,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证人有相关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经过人民法院的允许,拟定并提交书面的证词、视听材料或者通过视频等传输技术进行作证。无法作证的情况如下述:年幼病残者、路途遥远、时间问题、自然灾害等。根据《民事诉讼
    2023-02-11
    426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和补充侦查规定是什么?
    侦查羁押期限和补充侦查规定是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补充侦查是指审查起诉阶段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1、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2、特殊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法根据案件的特殊需要,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便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
    2023-03-22
    346人看过
  • 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补充的次数是多少
    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补充的次数是多少补充侦查最多两次,一次不超过一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和第2
    2023-03-06
    187人看过
  •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换押需要换押证吗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一、换押相关规定《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1
    2023-02-14
    284人看过
  • 如果换押证到期了怎么办?
    一、如果换押证到期了怎么办?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1.明确换押工作的责任归属。同案件的羁押期限应当由侦查部门负责控制,换押工作也应当由侦查部门负责,看守所和检察机关只需要及时知道在押人员的换押情况即可。这样既可以改变换押主体,又可以避免移送单位换押后,接收单位因案件材料不齐等原因拒绝接收案件的尴尬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注意控制换押时间,以免造成超期羁押。移送机关应
    2024-01-15
    473人看过
  • 逮捕后多久开始展开补充侦查?
    从逮捕之日起两个月是羁押调查的期限。案情复杂,经高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重大犯罪集团案件和异地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省检察院进行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另外,对于比较特殊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该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逮捕后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调查、补充侦查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有先后顺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一般应当先退回监察机关进行补充调查;必要时,可由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如公诉部门经审查发现个别调查人员有涉嫌以案谋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有涉嫌违反回避规定等其他调查程序违法行为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有必要立即取证或者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免证据灭失的;由公诉部门自行补充侦查更为便利高效
    2023-07-01
    488人看过
  • 换押证羁押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应当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结束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换押证羁押期限怎么填写明确换押工作的责任归属。同案件的羁押期限应当由侦查部门负责控制换押工作也应当由侦查部门负责看守所和检察机关只需要及时知道在押人员的换押情况即可。这样既可以改变换押主体又可以避免移送单位换押后接收单位因案件材料不齐等原因拒绝接收案件的尴尬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注意控制换押时以免造成超期羁押。移送机关应当在时间上留有余地不要等到最后期限才予移送接收机关应尽快办理换押如到羁押期限要在当天办理换押手续。
    2023-08-18
    73人看过
  • 哪些情况要办理换押证?
    一、哪些情况要办理换押证?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二、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
    2023-06-16
    124人看过
  • 法院立案后换押时间是多久
    法院立案后换押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当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一、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规定是什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1、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
    2023-03-17
    249人看过
  • 押运证到期了怎么换证
    法律综合知识
    押运证到期了的,应当到发证单位申请换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024-04-25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装订补充补充侦查卷中换押证附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5
      需要的;退回补充侦查阶段的卷宗装订顺序先是卷宗封面,然后分别是卷宗的目录,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换押证,接下来是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书,补充侦查阶段所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措施的法律文书,全部都装订完毕之后才是卷宗封底。卷宗的装订工作是由司法部门完成的。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
    • 补充侦查完毕要由谁换押?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2
      补充侦查完毕由公安局换押,法院审理案件之前,公安机关、判处所应当按照流程侦查案件,对于再次侦查的案件,需要羁押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结束之后,再换由公安机关继续关押。但是对于侦查发现该民事主体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则需要按照规定允已释放。
    • 退回补充侦查换押证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 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
    •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需要换押证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03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需要换押证的。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不足的,此时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侦查部门进行补充侦查,或者是退回监察机关进行补充调查的。
    • 二次补充侦查换押程序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9
      二次补充侦查换押程序有以下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