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取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8:53:05 271 人看过

离婚诉讼取证的法律规定是:

1、以侵害法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一、重婚如何搜集证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想要构成重婚,需要几个要件:1、自己有配偶。2、与婚外第三人又结婚。在证据上,就需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和原配结婚的证据,比如结婚证、结婚登记审核表。还需要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又结婚的,比如结婚证或者结婚登记审核表或者他们举办婚礼的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跟后者没有结婚登记的,需要证明二人对外以夫妻相称,比如邻居的证言、物业的证言等。还需要证明二人共同长期居住。比如房东的证言,物业的证言和其他了解情况的证人证言等等。搜集好证据后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控告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取证还要注意搜集手段的合法性。

二、录音能作为法庭证据吗

一、录音能作为法庭证据吗: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二、

三、只有录音证据有可能打赢官司吗

只有录音证据是否能打赢官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以及此录音证据在整个案件中所起作用来决定。

录音证据即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较小,因为很难确定其是否存在真实上的瑕疵,如包括录音是否伪造、录音中对话人的身份、录音是否完整、是否经过技术处理等。所以最好能结合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其次,对于录音证据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录音笔录。必须是录音的原始反映,再次,可以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部门作出司法鉴定确定录音无疑点。

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在沟通过程中,双方无欺诈、威胁、引诱、买通,欺骗等等恶意方式,是善意且必须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的真相而进行的。录像虽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录音中的谈话对象身份明确,内容清楚,无疑点,未经剪接或其它形式的伪造。录音的对象必须是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承担义务的一方说话才能约束其本人。如果不承认被录音人就是自己,应该及时申请司法鉴定,鉴定费用先预交,最后由法院判决。手机录音应保留原始载体,录音笔或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不得删除存在于录音笔或手机中的录音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提起人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的具体要求如下:1、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离婚诉讼;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离婚诉状和副本,起诉书中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适用特别管辖规定有哪些离婚案适用特别管辖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1、对被监禁的配偶一方提起的诉讼;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4、对被采取强制性教
    2023-07-02
    425人看过
  • 起诉离婚财产调查取证有哪些规定
    1、起诉离婚财产调查取证内容(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2、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等。一、离婚财产调查收取费用吗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023-03-19
    119人看过
  • 涉外诉讼离婚法律有什么规定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送达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2023-04-29
    450人看过
  • 法律对诉讼参加人的规定有哪些?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
    2023-06-03
    182人看过
  • 单方起诉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2、经调解协议离婚(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1、安排开庭时间2、通知到庭诉讼3、开庭审理(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离婚案件
    2023-06-12
    435人看过
  • 刑诉法中规定证据调取的法规有哪些?
    刑诉法调取证据的法条有:辩护人在申请调取证据的时候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人民法院在受理辩护人的调取证据的书面申请之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调取,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法院的通知以后就会及时移送相关的证据材料,之后再由人民法院及时通知辩护人。刑诉法第16条的内容是什么不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
    2023-07-04
    6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如何起诉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起诉讼。1、选择受理法院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做起诉前的准备选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的证据。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
    2023-03-17
    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只有起诉期限的耽误,没有起诉期限的中断。只有在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查。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只能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在立案受理时没有查明,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已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
    2023-06-06
    46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则,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则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在这里姑且不论法官积极运用职权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这对矛盾统一体的利弊,至少现有立法已经明确了收集调取证据既是审判机关的权力,也是审判机关的义务。这与当事人中心诉讼模式下法官居中裁判、不负有收集证据义务的原则完全不同,也是学术界争议颇多的规则之一。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最高法
    2023-04-22
    45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期限限制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对男方提起诉讼离婚的时间限制,是对女方权益的保护性规定。离婚诉讼案的管辖规定有哪些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2023-07-27
    301人看过
  • 异地诉讼离婚法院管辖规定有哪些
    异地诉讼离婚法院管辖规定有: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诉讼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步骤有哪些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
    2023-07-25
    468人看过
  • 法院的离婚诉讼与诉讼证据具体有哪些
    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情书等。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一、离婚出轨需要哪些证据离婚出轨需要的证据如下:1、发现婚外情时,一方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2、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重要证据;3、出轨双方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4、照片、录音录像等。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以下几类: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等。二、离婚诉讼应当收集哪些证据1、书证: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3、视听资料: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4、证人证言::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5、当事人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6、勘验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
    2023-03-21
    206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冷静期有哪些规定?
    离婚诉讼不存在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离婚诉讼冷静期半年吗离婚诉讼冷静期不是半年,离婚冷静期只有30天时间。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
    2023-07-10
    177人看过
  • 诉讼离婚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
    2023-04-16
    18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有哪些规定离婚诉讼的期限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7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程序主要包括: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审查、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通知开庭、庭前调解、审理(调解不成,开庭审理,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法院判决等。
    •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由谁承担,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8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 哪些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的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13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等相关证据,法院进行审查; (2)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3)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5)法院判决。
    •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哪一方支付诉讼法,法律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17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由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不过一般在起诉时需要由提起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先预交。 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