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52:32 460 人看过

我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的性质是属于共益权还是自益权,学术界颇有争议。大多数学者主张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属于共益权,笔者也认同这种看法,其理由是:

(1)自益权的根据是股份债权说。但笔者认为,股权与债权不同。债权是在债的关系中,债券人有要求债务人按合同或法规履行义务的权利。但股东投资后不能抽回出资,且要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此外,债权只是一种财产权,但股东权除具有财产权的内容外,还包括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监督董事、经理的权利,对公司的知情权等。股东的这些权利都属于社员权,所以自益权说理由难以成立。笔者认为提起权行使的是社员权中的非财产权的内容。

(2)公司的财产及其他利益独立于股东的财产和利益。提起权发生的原因一般是公司的机关人侵犯股东的财产和利益,而公司怠于或拒绝行使诉讼提起权时,股东才行使诉讼提起权的。故股东是直接为了公司的利益而非直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侵害人提起诉讼的。

(3)派生诉讼提起权中“派生”是指股东代表公司且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提起诉讼,而不是指代表股东本人提起诉讼。这一点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最为典型。

(4)股东胜诉的利益归属于公司而不只归于提起诉讼的股东。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也就是说,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必须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过程中的支出和耗费。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管理费用是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等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之所以允许费用予以税前扣除,是因为费用并非企业所获取的增值部分,费用的耗费的目的就在于获取经济利益,而企业所得税从实质上来说,是对企业增值或者利润所得部分征税,所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获取收入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属于企业所取得收入的对价,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事先扣除。因此,目前税法在对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扣除时,一般均强调其“与生产经营相关”,但对于上述诉讼中,其并非纯粹为自身利益进行诉讼,其发生的诉讼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目前并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为鼓励股东出面维护公司的权益,进而间接维护自身的权益,其相关的费用支出应当允许税前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企业股东的学费能否税前扣除?
    股东的学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以扣除,学习有关企业技术学费可以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内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仍然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因此,企业员工接受继续教育所发生的学费属于员工个人消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不得税前扣除。企业为职工子女的学费,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什么人能成为企业股东?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而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的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单独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
    2023-06-21
    373人看过
  • 建立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建立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代表讼诉的原告借鉴外国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法制建设时间不长的国情,我们认为,能够代位公司提起代表诉讼的人只限于股东。至于股东资格的条件,我们区分为两种情况:(1)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不应加以限制。凡是无过错的股东,不管其在公司中的股份的大小,都允许其行使代表讼诉提起权,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最多不超过50人,人数不多,且股东之间有一定的人合性质,一般不宜对股东的原告资格作出限制。(2)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纯粹是资合性质,有些小股东同时又是其他公司的大股东,其有可能借代表讼诉之机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公司的名誉,所以要对其作为原告的资格作出一定的限制。2、公司的诉讼地位在代表讼诉中,公司的诉讼地位非常特殊,是作为原告、被告抑或第三人?学术界对此看法不一。笔者
    2023-06-09
    26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谁负责交纳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公司或被告交纳。当然为了防止恶意的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利,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视具体情况,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责令具备一定条件的原告股东为公司或被告参加诉讼的费用提供担保,一旦原告股东败诉,则公司或被告为参加该诉讼而支付的费用可以从原告提供的担保金额中获得赔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一、异地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
    2023-06-27
    17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其他程序问题
    在股东代表诉讼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一)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应由哪一个法院对股东代表诉讼案件享有管辖权,是我国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对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目的实质上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股东提起诉讼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直接目的,而以维护股东自身利益为间接目的,只是在公司怠于主张权利或者拒绝主张权利时,股东才提起代表诉讼。所以,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以及其他商事主体对公司负有违约之债或者侵权之债时,作为债权人的公司向责任人主张权利时,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则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股东也就应当向该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原则、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原则对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管辖确定同样适用
    2023-06-15
    26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应该由公司承担股东参加诉讼的合理费用。一、全体股东的共同义务1.出资义务。这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为出资需一次缴纳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约定为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的,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出资。对以实物特别是不动产、设备等和知识产权出贤的,股东应当依相关规定办理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使公司取得出资物的合法权利并能有效行使该权利。股东逾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已缴纳给公司的出资财产,股东不能抽回;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以及公司法规
    2023-03-19
    18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之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和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将公司视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理由是公司与代表诉讼有绝对的密切关系,但公司由于不愿起诉而丧失了对代表诉讼标的独立请求权,所以将公司的地位定位于无独立请求权的角色是合理的。这种观点较适应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诉讼实践,得到了很多法院的认同。如北京、江苏、上海等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明确公司在代表诉讼中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笔者认为,公司既不宜作为原告,也不宜作为被告,而是处于独立地位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辅佐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上诉权、申请再审权和申请执行权。在目前民诉法框架内对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作出规定是不现实的,可在今后最高院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一、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1)应
    2023-06-21
    367人看过
  • 诉讼费能不能税前扣除
    直接在税前扣除的是指应当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的诉讼费。企业在法院结案后的诉讼费,只要具备了法院开具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在年度清算时填写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同时须经税务机关备案审批后,就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了。一、个人发票怎么报销发票抬头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入账。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的个人抬头发票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比较常见到的有以下几种:(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员工入职体检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的收费票据;(2)差旅费的相关发票,如餐饮发票,交通费像飞机票,动车票、住宿费发票;(3)办公通讯费:因公业务,比如和客户联系使用的符合条件的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企业根据企业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报销;(4)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像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可以
    2023-03-28
    93人看过
  • 养老金税前扣除问题
    住房公积金
    缴款人为职工个人名字,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缴纳的养老金,取得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能不能所得税前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023-04-24
    220人看过
  • 关于劳动保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均规定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对劳动保险费的范围,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解释中包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等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但除养老金以外的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有无标准等?目前我没有找到相关规定!请老师给予解答!并给出有关依据!(注:关于养老保险金的扣除标准不需要解释)答:劳动保险费的核算范围,除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等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外,还核算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一次性补偿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会计方面,关于某些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在原行业会计制度中有规定了一些具体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没说明要改变其核算内容的科目,我们理解应仍执行原先的标准。旧制度下是将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纳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中核算的,执行新制度后,没规定说要改变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的入账科目
    2023-05-05
    15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可否免除股权转让纠纷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可以免除。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股东诉讼制度中的直接诉讼是相对于代表诉讼而言的。直接诉讼亦称一级诉讼,通常认为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公司或其他侵权人提起的诉讼。也有学者认为,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者其它人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在很多情况下是交叉的,即某一行为可能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又侵害了少数股股东的权益,因而针对一项控制股东或董事的行为,既可以提起代表诉讼,也可以提起直接诉讼,但二者还是有所区别的。《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
    2023-07-22
    136人看过
  • 股东股权转让的税费问题
    股东股权转让需要交的税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目前在我国进行股权转让需要缴纳税费。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如果转让方是个自然人,那么需要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一家公司,那么就会涉及到更多的税费用。如果是内资企业把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的话,那么就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和印花税。股权转让公证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企业股权转让可以公证,但公证不是必须要做的。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公证可以防范一些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
    2023-07-08
    132人看过
  • 审理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应注意的几个程序问题
    审理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应注意的几个程序问题股东代表诉讼具有代位诉讼和代表诉讼的双重特征。一方面,股东诉讼是少数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公司利益的侵权人或债务人提起的诉讼。另一方面,原告股东同时还代表处于同样状态的股东提起诉讼,裁判之结果对于其他股东均具有既判力,不管他是否参加了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案件涉及原告股东、被告、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其诉讼程序相对其他民商事诉讼案件的程序更为复杂。在审理股东代表诉讼案件中对下几个程序问题要予以特别的注意。一、要注意保护其他股东的知情权和诉讼参与权。各国法律都确认派生诉讼(即股东代表诉讼,下同)的判决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具有即判力和拘束力,其他股东要受“一事不二审”规则的约束,不得重复就同一事项提起其他派生诉讼。①股东只是形式上的原告,实体审理的仍是公司的权利义务,判决的利益也全部归于公司,所以,其他股东不必主动追加进来。实践中可能存在不良股东滥
    2023-06-09
    113人看过
  • 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从前述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概念中,我们可知股东欲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在公司怠于行使诉权的前提下,换言之,股东具备了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迳行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其还应首先征求公司的意见,即公司是否对该侵害行为提起诉讼。对此,美国主要采用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即原告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必须首先请求董事会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权请求,只有当公司明确拒绝股东请求或者对股东请求置之不理时,股东才能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该原则的主要作用在于,可向公司提供由公司亲自出面提起诉讼的机会,因为公司毕竟是真正原告。若在股东的请求下,公司机关能公正、合理的解决问题或不法行为人如董事、监事、经理等纠正其错误,也就无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再提起代表诉讼了。最高院《征求意见稿》第45条建议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相关事实,其中之一就是原告股东已于2个月前请求公司
    2023-06-26
    49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如何正确适用前置程序
    股东具备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径行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拒绝或怠于由自己直接向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股东未征求公司是否就该行为提起诉讼的意思前,不应该也不可能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股东请求监事会、董事会等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公司明确拒绝股东请求或者对股东请求置之不理时,股东才能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该项前置程序针对的是公司治理的一般情况,即在股东向公司有关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之时,存在公司有关机关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如果查明的相关事实表明,根本不存在该种可能性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原告未履行前置程序为由驳回起诉。律师补充:股东依据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后,被告以原告股东恶意起诉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以公司在案涉纠纷中应当承担侵权或者违约等责任为由对公司提出的反诉,因不符合反诉
    2023-05-06
    41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与程序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6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有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其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是: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一个前置内部处理程序:即有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担任法人代表工资能够税前扣除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0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在内部关系上一般为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职工范畴。但是,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是经理,处于管理岗位。 公司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所以,法定代表人工资应当按照普通员工工资办理。
    • 论股东代表诉讼的作用是哪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用处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随着对少数股东权保护的加强而逐渐发展起来和不断完善的。在公司权力中心由股东大会转移至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后,股东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和救济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属于为此而设计的诸多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人的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怠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行为。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 工资的税前扣除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问:企业支付给临时人员的工资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吗答:一般说来,企业临时人员主要有具有雇用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用关系的临时人员两种。所谓雇用关系,一般是指所有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雇员的主要收入或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代表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连续性服务性劳动并排除临时工的使用,虽然对于某些临时工的使用是一次性的,但由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体需要使得使用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