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情形
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情形: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钱
工伤赔偿6个月内能拿到钱。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到账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在1-6个月。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与否的结果,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
三、工伤认定需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
2024职工工伤单位是不是承担赔偿责任
409人看过
-
哪些赔偿责任需要由工伤单位承担?
414人看过
-
不属于工伤单位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466人看过
-
职工工伤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办
39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是否由购买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45人看过
-
单位未按时申报工伤赔偿责任怎么承担
179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工亡认定有哪些情形,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7工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标准履行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
-
工伤单位全责责任,事故单位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6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
-
员工自身疾病导致的工伤, 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8员工因为自身疾病,在工作过程中复发,并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
工伤死亡赔偿单位没有缴纳保险单位承担责任属于工亡单位承担责任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7单位没有缴纳保险单位承担责任属于工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标准履行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
-
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承担个人责任有哪些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2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