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公司今年10月委托某橡胶制品公司加工一批特制轮胎,汽车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为26万元,支付给橡胶公司加工费14万元。10月底,橡胶公司将加工好的500条特制轮胎交付给汽车公司,橡胶公司同类轮胎的不含税价格为每条800元。汽车公司将收回轮胎中的200条以每条700元的不含税价格销售给优质客户,剩余的300条以每条900元的不含税价格销售给普通客户。汽车公司财务人员询问,对于销售的这些轮胎,是否都可以免缴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税〔2012〕8号)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因此,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再销售时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应当首先将实际销售价格与受托方计税价格进行比较,再根据比较结果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从该公司的情况来看,委托方汽车公司销售给优质客户的轮胎价格700元小于受托方橡胶公司同类轮胎价格800元,因此,这200条轮胎在销售时不需要缴纳消费税。而汽车公司销售给普通客户的轮胎价格900元大于橡胶制品公司同类轮胎价格800元,因此这300条轮胎在销售时应缴纳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因此,橡胶制品公司在向汽车公司交付加工好的特制轮胎时,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800×3%=12000(元),汽车公司将收回的特制轮胎再销售给普通客户时应缴纳消费税300×900×3%-12000×300÷500=900(元)。
-
委托加工消费税缴纳
67人看过
-
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59人看过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要缴纳哪些税
452人看过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否需要因为加价出售而缴税
339人看过
-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计算
252人看过
-
委托加工消费税怎么交
483人看过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 更多>
-
销售委托加工轮胎是否免缴消费税?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51.应当将实际销售价格与受托方计税价格进行比较,再根据比较结果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高于委托方计税价格就是不要缴纳消费税,高于就是要征收差价的消费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税〔2012〕8号)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
-
销售轮胎是否免缴消费税?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1.应当将实际销售价格与受托方计税价格进行比较,再根据比较结果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高于委托方计税价格就是不要缴纳消费税,高于就是要征收差价的消费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税〔2012〕8号)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
-
委托加工消费税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所委托加工的产品是应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时,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应该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提供原料,或受托方将原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或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则不能称为委托加工,而要视为自制产品进行缴税。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人为个人外,委托人在向委托人交货时代征收纳税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委托人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纳税允许按规定扣除。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人回收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人的纳税价格出售的,为了直接出售,不支付消费税的委托人以高于受托人的纳税价格出售的,不是直接出售的,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纳税,在纳税时允许扣除受托人代理支付的消费税。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交易要求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应当由受托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