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非主要农作物及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是什么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8:52:15 295 人看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佛冈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提供实体材料,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相关证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农业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相关证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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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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