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05月09日】【来源:审计署】【字号:大中小】
《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
第二条审计复议机关办理审计复议事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审计复议机关,是指有权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审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审计机关。
第三条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向审计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第九条审计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审计复议机构,具体办理审计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受理审计复议申请;
(二)查阅文件和资料,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三)审查申请审计复议的审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拟订审计复议决定;
(四)向审计复议机关提出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处理意见;
(五)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和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审计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对审计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审计署申请审计复议。
对审计署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审计署申请审计复议。
第十二条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审计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审计复议。但对地方审计机关办理地方政府授权交办的事项和依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办理的审计事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该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地方审计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审计机关或者该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审计复议。
第十三条对审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打印】【关闭】
-
审计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有哪些
389人看过
-
审计署受理行政复议的范围
435人看过
-
审计署受理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252人看过
-
审计署受理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13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构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331人看过
-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
55人看过
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法定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 更多>
-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审理的复议案件应当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申请人提出要求的; 2、案件的主要事实不清楚,如案件的事实与证据之间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向当事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4、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难忘认把握但又须对此作出判断的; 5、通过书面审查不能正
-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审理复议案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其他审理方式。所谓其他审理方式,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提出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不但要审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意见和辩论等,然后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办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审理的复议案件应当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申请人提出要求的; 2、案件的主要
-
审计署的行政复议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审计署行政复议规定是审计复议机关办理审计复议事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审计复议机关,是指有权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审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审计机关。
-
行政复议机审理复议案件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1《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机审理复议案件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复议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据此,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其他审理方式为补充。
-
局机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9《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