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法院选择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20:38 353 人看过

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向以下法院起诉:

1、向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一、交通用事故的管辖法院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地在哪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三、当地交通事故在哪里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在何方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选择和解还是诉讼
    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有两种途径来解决纠纷,一是和解,即通常所说的“私了”,一种是诉讼,即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要和解,必须双方自愿才可以,如果一方不愿意,剩下的选择:要么放弃权利,要么通过诉讼维护权利。诉讼途径中,尽量委托专业的律师。律师的作用不单单是打官司,还可以在处理的案件过程中,通过“和解”策划,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到底是和解还是诉讼,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解结案的好处是:快,一次性了结。弊端是:钱少,无精神损害抚慰金,无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按户口所在地的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另外,和解后如伤残有遗留问题,则没法再解决。诉讼的好处是:钱多,有时比和解多数倍;简便,当事人只需在起诉时及拿赔偿款时签两次字就可以了。如伤残有遗留问题,还可再次起诉解决。弊端是:时间较长,快则两三个月,慢则要一年左右。我们所见到的和解失误的事例很多。律师建议:如果你的伤很轻,且小孩也满18岁,没有
    2023-06-02
    306人看过
  • 选择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的重要性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均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如何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为什么选择管辖法院在交通事故中如此重要呢?(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交通事故案件赔偿,如果在四川起诉,则相关赔偿费用按照
    2023-03-19
    463人看过
  •  选择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法院的策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和 规 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
    2023-09-11
    21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或调解,该如何选择?
    根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如果调解可以达到自己的满意就不需要起诉,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交通事故是否严重。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
    2023-07-04
    3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受诉的选择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与残疾赔偿金的关系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是否影响残疾赔偿金的总额实践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有伤残等级就得赔偿20年,因此得出的结论是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是一样的。其实,从条文含义就可以看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
    2023-02-25
    4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选择法院为何如此重要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均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如何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为什么选择管辖法院在交通事故中如此重要呢?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安徽人小李在四川旅游时与北京人王某驾驶的车辆碰撞,导致甲人身损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本案中小李可选择四川某地法院管辖,也可选择被告所在地的北京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
    2023-06-05
    2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索赔时为什么要注意选择法院
    甲市吴某驾车去乙县办事,行至乙县的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的货车所撞。吴某的车当时报废,人也受了重伤。经过医院奋力抢救,吴某脱离了危险,但是下肢瘫痪,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吴某向对方索赔30万元,但是对方只是同意赔偿15万元,最后吴某准备向乙县法院起诉。这时吴某的律师提出,如果在甲市起诉会更好一点,因为由甲市法院判决的话,30万元的诉讼请求可能更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货车车主开自甲市。吴某很困惑:法律是一样的,法院和法院还有什么不同吗?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大多数人都觉得应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中,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可以管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权管辖。那么为什么
    2023-06-08
    235人看过
  • 选择法院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事项?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律师的专业方向我国属成文法国家,法院所作出的任何判决或裁定都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为依据。而中国目前法律繁多,分类复杂,加上中央各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各省市制定的地方法规及最高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等,可以说各类法律法规条文多如牛毛,不计其数,而且各类法律法规为了适应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又在不断地推陈出新、自我完善,这就必然
    2023-07-17
    230人看过
  • 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
    2023-03-27
    423人看过
  • 诉讼离婚应该选择哪个法院起诉
    1、一般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原告起诉被告,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去其他地方工作、生活的,并且也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就需要去那个地方,也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2、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也就是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被告居住在国外,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了,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关在监狱中服刑的,又或是被告的户籍被注销了。这四种情况下,起诉离婚,是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的。当然,如果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如果也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工作、生活,并且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也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3、离乡一人留守家乡,一人外出工作的情况也是实际中较为多见的。所以,法律对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2023-06-17
    315人看过
  • 怎样选事故起诉法院
    交通事故诉讼案中,选择管辖法院带来地域的差别,将直接导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一、70岁人生损害赔偿标准关于事故
    2023-03-02
    407人看过
  • 在哪里起诉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提起公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交通安全事故提起公诉时,法院管辖有两种情形。首先,被告管辖法院的管辖权由法院管辖,包括户籍地和惯常居住地,其次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的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多个被告人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害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主动自救,记录肇事车辆信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和车辆,并记录车辆号牌、型号、颜色,防止车辆逃逸,造成索赔困难。2。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索赔时都必须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否则,
    2023-05-31
    417人看过
  • 选择起诉法院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面对民事纠纷时,如何选择起诉的法院的问题,在法律上称为法院管辖。意思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下级法院之间在级别上的分工称为级别管辖;同级法院之间的在地域上的分工称为地域管辖。对于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起诉被告的,应当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我国法律关于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有关规定如下:一、级别管辖(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另一类是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不过,实践中,最高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审的案件。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最高法院行使一审管辖权提供法律依据,在有特别需要时采用。(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践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的情况也极少。(三)地、市、州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主要管辖以下
    2023-05-31
    389人看过
  • 起诉离婚的法院如何选择
    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4)、被告被监禁的。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
    2023-04-26
    44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确定损害赔偿是根据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作用大小的比例来划分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 更多>

    • 如何选择交通事故受理法院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6
      交通事故选择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 发生交通事故诉讼时怎样选择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由①事故发生地或者②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起诉法院既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又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但是受害人尽量选择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选择事故发生地起诉,更利于事故事实和证据的查明与收集,因此受害人维权成本相对较低。
    • 如何选择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8
      选择法院起诉交通事故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怎么选择交通诉讼法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地点选择是哪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1、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地点选择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