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可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0:32:25 295 人看过

一、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可享有哪些权利

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可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二、行政处罚流程时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流程时限是在90日内结束。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三、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免除滞纳金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是可以免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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