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的名字必须是户主的名字吗
农村宅基地的名字必须是户主的名字。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二、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三、农村抵押房子必须抵押宅基地吗
农村抵押房子时不是必须抵押宅基地的。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可以抵押的情况以外,宅基地是不得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建筑物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并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将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未将房地一并抵押的,未一并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一并抵押,为抵押权的效力所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建筑物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并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将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未将房地一并抵押的,未一并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一并抵押,为抵押权的效力所及。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第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第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第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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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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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还能添加别的人的名字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8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所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加名字的。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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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公民名字怎么写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4关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根据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虽不能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能否继承参照以下内容: 农村宅基地不得单独流转交易的法律制度,并不能因此限制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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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但是没有改变宅基地户主的名字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1第一,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第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