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交通肇事罪是性质不同的刑事犯罪,两者在犯罪行为发生的场所、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等方面存在区别。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指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较广,既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还包括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这意味着在交通运输领域,如果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除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管理、控制的相关人员均可能涉嫌犯罪。一般而言,交通肇事罪要求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产生危害结果。
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罪标准: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同时法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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