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无偿运输合同中搭乘致伤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在此情形下车辆保有人无须承担责任。
1、无偿运输合同成立后,无偿搭乘人虽然无需支付运输费用,但机动车保有人仍须负有安全运输乘客到达目的地的义务,反之,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在处理无偿搭乘行为中的损害赔偿时,应当根据机动车保有人和无偿搭乘人的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赔偿比例。如果搭乘人作为成年人明知所搭乘的车辆系非营运客车,具有一定安全风险,仍同意无偿搭乘,自身也有过错,亦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工地摔伤叫工伤吗
工人在施工现场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作时间,因工负伤,属于工伤。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的认定,公司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进行申报。如果公司不提出申请,受伤员工或受伤的近亲属将在一年内申请鉴定;2、经过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的,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设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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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便车发生事故,赔偿义务人与机动车主之间是否有联系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8无偿搭车人在搭车时与车主之间没有订立客运合同的意愿,因而双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无偿搭车人在搭车时虽然经过司机或车主的同意,但这种同意并不构成合同意义上的合意。无偿搭车人在向非营运的车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只能基于侵权提侵权之诉而不能对其提起违约之诉。因此,你可以要求支付你们相应的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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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是保障消费者的重要义务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7这个问题很大,希望你能具体些。 这希望对你有用,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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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搭便车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4虽然是无偿搭车,但出了事故,车主未尽到安全行驶的义务,所以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伤者作为无偿搭车人,在搭车时,应当预见到可能存在的风险,且你父亲在同意伤者搭车时完全是出于善意,因此应减轻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由双方协商。如果采娶公了方式,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报告,并不是在所住医院验伤,但医院的小结对鉴定结论有重大影响。在你不能接受对方条件时,可采取公了方式,免留后患。毕竟私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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