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保存30年的起始年份是哪一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22:10:31 179 人看过

2017年4月1日,根据规范,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相关医疗机构应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住院病历要被保存多少年

不一样类型的病历,规定储存的年数不一样。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三十年,丢失或毁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创建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十五年;

3、由病患存放的门诊病历,包含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资料病患务必要妥当存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起始年份是哪一年?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18号文件,是从2011年开始的,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如下: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4、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如下:1、每月1-
    2023-07-18
    367人看过
  • 门诊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一、门诊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二、医院丢失病历的法律责任医院丢失病历的法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法院会首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
    2023-04-25
    396人看过
  • 病历要保存多少年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一、病历保管与复制是什么意思?病历资料的制作保管与查阅复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二、擅自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做医疗鉴定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
    2023-06-27
    206人看过
  • 住院病历保存年限
    在2002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病历的保管主体和保存年限也做了规定:第7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第10条规定,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第20条规定,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2023-04-26
    425人看过
  • 四川全国卷3使用的起始年份是哪一年?
    2016年开始,四川逐步使用全国卷。2016年,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使用全国卷。其它科目,数学(文、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使用四川卷。注意,英语科含听力,听力考试使用的是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2017年起,四川省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卷。四川土地是哪年的1982年开始下户,1988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行第一轮承包,承包期限为十年,到1998年到期,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二条除经教育部批准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安全、科学、规范。
    2023-07-11
    397人看过
  • 四川全国卷3使用的起始年份是哪一年?
    2016年开始,四川逐步使用全国卷。2016年,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使用全国卷。其它科目,数学(文、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使用四川卷。注意,英语科含听力,听力考试使用的是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2017年起,四川省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卷。四川土地是哪年的1982年开始下户,1988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行第一轮承包,承包期限为十年,到1998年到期,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二条除经教育部批准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安全、科学、规范。
    2023-07-11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4
      不同类型的病历,规定保存的年限不同。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 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4
      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 病历保存一般要几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5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 住院病历的保存年限是几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3
      住院病历的保存年限如下: 一、对于门诊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二、对于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如果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时,所保管的病历应当由变更后医疗机构继续保管。
    • 病历一般多少年在保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2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