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不完整的房屋离婚时能否进行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4 10:11:59 327 人看过

在夫妇协议离婚之时,所涉及到的房产处于未取得法律承认下的产权或已取得之产权尚未完备的情况,若在此等情况下对具体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且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应该秉持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态度,尽量避免对配偶之间关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直接裁决。

相反地,法院应依据现实情况,决定暂时留下争议的房屋所有权,仅对其使用权做出权衡调整。

待相关方获取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之后,如果有关于此房屋的相关争议再次引发,他们有权通过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些争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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