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无资质,发包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07:10:15 428 人看过

承包人无资质,而发包人已经知道但是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发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类人事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一、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当事人自行协商

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

当事人在用这种途径解决纠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二点: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所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一定要体现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自行协商,不得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否则,即便是达成了协议,该协议也无效。

2、第三人居中调解

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调停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予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直接以该调解书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所谓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表示愿意把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的一项专门条款。而仲裁协议则是事后达成的与主合同相对独立的又一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无论是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条款还是事后达成仲裁协议,都可以依此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从而排斥诉讼。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仲裁和诉讼这两种途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发生纠纷后,争议双方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诉讼,从法律效力上讲,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是一样的,即无论是仲裁裁决还是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就必须予以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这一点讲,选择仲裁和选择诉讼没有多大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发包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雇员遭受人身损害2010年3月,北京XX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XX中心)与北京XX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XX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XX区某住宅楼地下室出租给XX中心,用作员工宿舍,建筑面积173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XX中心承租房屋后找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但双方未达成合意。后经XX公司之法定代表人之女婿侯XX介绍史XX承揽了上述房屋装修工程。周XX于2010年4月17日经他人介绍到上述房屋处进行施工。2010年5月24日周XX施工时左手手臂被电锯锯伤,被送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三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尺神经断裂(左上臂)、肱动脉断裂(左上臂)。此间周XX花费医疗费37157.25元。发包人有过错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2023-04-27
    4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雇主与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我国还存在其他形式的劳动用工形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责任。这是因为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特定的人身关系和利益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根据利益与风险一致、风险和责任一致的原则,雇主理应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三款对此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2023-06-05
    126人看过
  • 承包经营发生工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某建材公司装车车间主任尹某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承包经营该车间。2009年1月,车间工人崔某在装车时,不慎摔倒,后被送到医院急救,医药费全部由尹某承担。伤愈后,崔某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单位认为,崔某所在车间已实行承包经营,应由实际的用工方承担工伤责任,拒不支付相关待遇。崔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崔某虽然在承包车间工作,但是其劳动关系一直在建材厂,单位并没有因为承包而与崔某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建材公司与尹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仲裁委多次调解,崔某拿到了建材公司与尹某支付的3万元工伤赔偿金。
    2023-04-22
    378人看过
  • 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建筑工程总承揽单位依照总承揽合同约好对建造单位担任;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造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揽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承受总承揽单位的质量管理。一、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
    2023-03-29
    459人看过
  • 企业法人责任发起人出资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发起人出资义务的承担连带责任:1、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连带责任。一、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是: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二、税务纠纷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要分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
    2023-04-12
    45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是否继承承担责任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是指债务人可以其对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受让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的抗辩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以主张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唯一的法定抗辩事由。2、合同订立后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其他一切事由,例如,可撤销合同、原债权人的违约行为、原债权人的不当履行、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免责的意思表示等均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3、只要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有到期债权,此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
    2023-03-16
    5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发包人在起诉时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5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欠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支付欠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与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承担支付工程价款的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综合,实际施工人在起诉时将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一并起诉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做出正确解决。
    • 发包人经营者承包工程发生事故,发包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实际的工程发包过程中,发包人出于种种目的,经常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这里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有三种: 第一,承包人雇佣工人受伤,发包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布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
    • 发包方对农民工工资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6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指担保人对业主或承包商支付民工工资义务的担保。一旦业主或承包商违约,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担保人将代为支付(之后担保人再向业主或承包商追偿),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民工工资担保是一种防止民工工资的清欠和防欠的保障法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来保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以及顾主破产情况下,可以优先权保护工人因其就业而产生的债权,以使工人能在非优先债权人获得其份额之前,从破产雇主
    • 工程承包人与施工方承担连带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首先要查明你们的工程安装队及你们帮忙的安装队伍有没安装资质,有没在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工程安装队伍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你们都没资质和工商登记,赔偿责任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们有资质和工商登记,那么赔偿责任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安装队承担连带责任。至于你们赔偿后,可以按照你们各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追偿。
    • 无资质的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承包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说明了,如果房主明知承包方无相关资质,而将拟建房屋发包,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