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09:10:25 259 人看过

一、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二、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

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

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介绍行为;强迫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虐待等强制性手段,使被害人被迫卖淫。

此外,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一般的介绍嫖娼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但也不排除实践中存在的貌似介绍嫖娼,但实为介绍卖淫者的帮助者,可以成为介绍卖淫罪共犯的情况。现实生活中,介绍嫖娼行为中的介绍嫖娼者与介绍卖淫者之间关系可能是复杂多样的,正确的方法是辨清介绍卖淫者和介绍嫖娼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存在介绍卖淫的共同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介绍组织卖淫罪会判多长时间
    行为人犯介绍卖淫罪的,对其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组织卖淫罪的,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卖渎罪必须判5年吗?组织卖淫罪不是必须判五年。一般情形下,最低会判为五年。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介绍嫖客构成犯罪吗介绍嫖客的实质是介绍卖淫,构成介绍卖淫罪。犯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2023-04-12
    198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与招揽卖淫罪的异同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1、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组织卖淫罪表现为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介绍卖淫罪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组织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引诱和介绍卖淫罪怎么判?犯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一般是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
    2023-07-06
    427人看过
  • 惩治卖淫组织介绍的方法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处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需要“明知”自己是在为卖淫提供帮助,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次,行为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起协助作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直接参与组织卖淫行为本身
    2023-07-07
    100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强迫卖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介绍行为;强迫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虐待等强制性手段,使被害人被迫卖淫。二、《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2023-04-16
    22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协助组织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
    在桑拿馆等娱乐业企业发生的组织卖淫案中,涉案人员常常较多,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财务和出纳,等等。总经理定组织卖淫罪,财务、出纳定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定性,争议主要是定组织卖淫还是协助组织卖淫。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邓世运律师认为,这个争议,涉及的问题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的区分。协助组织卖淫是组织卖淫的帮助行为,虽然刑法将协助组织卖淫单独定罪处罚,但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的区分,依然可以运用共同犯罪中有关帮助行为的理论。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帮助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由此可得出结论:协助组织卖淫不是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只是为组织卖淫创造便利条件。如果行为人只是为组织卖淫创造便利条件,而没有实行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定协助卖淫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
    2023-06-03
    206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中的容留行为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中的容留行为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均为独立罪名,但由于两罪属于同类型的犯罪,组织卖淫罪的具体行为又包含有容留卖淫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务必要正确的将两罪加以区分。就容留行为本身而言,是指为他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主观上即明知提供场所系为卖淫嫖娼活动服务,客观上应有积极提供场所的行为。无论是组织卖淫罪中所包含的容留行为还是容留卖淫罪中的容留行为,两者的含义是一致的。因此,仅从容留行为本身是无法辨别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故而,要将组织卖淫罪中的容留行为与容留卖淫罪区分开来,应当从整体的角度考虑,即容留行为在整个犯罪活动所起的作用。一般而言,组织卖淫犯罪案件中往往包含有容留行为,该容留行为虽然是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但其目的还是为组织卖淫所服务的。也就是说,组织卖淫罪中的容留行为是通过提供组织卖淫活动场所的方式来达到更有效地组织控制管理卖淫活动的
    2023-03-17
    80人看过
  • 组织卖淫与容留卖淫如何区分
    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是目前发案率较高的犯罪。组织卖淫与容留卖淫如何区分?在组织卖淫中,组织者与卖淫女的民事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而在容留卖淫中,容留者只是有偿或无偿为被容留卖淫的人提供了一个适宜性交易并且相对安全的场所,容留者与被容留者的民事关系充其量是一种平等、自愿的场所租赁合同关系。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是目前发案率较高的犯罪。在查处该类犯罪中,如何分析、判断证据效力并对行为准确定性,尚有较多分歧。笔者试提出管窥之见,供司法实务界及学界参考探讨。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一般区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二条关于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的解答是:组织他人卖淫罪(注:新的有关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将该罪名改为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
    2023-04-25
    320人看过
  • 刑法 介绍卖淫罪
    介绍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加重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中国新刑法介绍卖淫罪既遂判几年中国新刑法介绍卖淫罪既遂判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2023-06-21
    262人看过
  • 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有什么不同?
    一、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有什么不同?(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二、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区别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的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是否建立卖淫组织。无论是否具有固定的
    2023-04-29
    242人看过
  • 犯容留卖淫罪怎么判刑与组织卖淫罪区别是什么
    量刑不同: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容留卖淫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刑法中组织卖淫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组织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二、组织卖淫罪的定义及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组织卖淫罪的定义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量刑标准的规定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组织卖淫罪量刑标
    2023-03-14
    129人看过
  • 组织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吗
    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一、第一次犯容留罪会怎么处罚第一次犯容留罪会的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1、最轻的可以处以管制。从处罚性质上讲,管制是最轻的处罚。管制刑的最低期限是三个月;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容留卖淫罪的犯罪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容留卖淫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客观要件。容留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其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容留卖
    2023-06-27
    451人看过
  •  涉及卖淫罪的组织有哪些?
    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通过组织、策划和指挥他人卖淫来获取利益。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集中和控制分散的卖淫行为,并在其中发挥组织作用的行为。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而规划、安排和制定计划的行为。指挥是指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发挥领导和指挥作用。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通过组织、策划和指挥他人卖淫来获取利益。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集中和控制分散的卖淫行为,并在其中发挥组织作用的行为。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而规划、安排和制定计划的行为。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发挥领导和指挥作用。 策 划 组 织 卖 淫 罪 的 细 节 分 析卖淫罪,又称组织卖淫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纠集、引诱、容留、介绍或者参与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法律角度分析,卖淫罪是一个复杂且严重的犯罪行为。它
    2023-09-13
    319人看过
  • 要几个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的处罚
    一、要几个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俗称的“老鸨”、“窝主”。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所以,组织卖淫罪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但在实践中,一般情况都是三个人。二、组织卖淫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2023-04-28
    406人看过
  • 介绍未成年好友卖淫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构成犯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3-06-12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组织卖淫与介绍卖淫有什么区别,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的区别在哪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
    •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
    •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如何区分,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9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 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 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与组织卖淫的界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犯罪集团界限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
    •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是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8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