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流程:一宅两户如何实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9 22:30:14 254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宅基地确权证书的发放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特性。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限于农村居民,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内容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初始取得无偿性,没有期限限制。

当地国土部门负责发放一宅两户宅基地的确权证书。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土地管理分类上,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有 哪 些 特 殊 限 制 ?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依法享有的私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住宅、经营性场所等。宅基地使用权有一些特殊限制,包括以下几点:

1. 宅基地面积有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 宅基地使用有规划限制。宅基地的使用必须符合村庄规划,不能违反规划要求。

3. 宅基地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宅基地的使用目的是为了建造住宅、经营性场所等,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4. 宅基地不能买卖、出租、抵押。宅基地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不能买卖、出租、抵押。

5. 宅基地使用有特殊规定。比如,在某些地区,宅基地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建造。

6. 宅基地使用有年代限制。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有一定的限制,不同的地区规定的年限也不同。

7. 宅基地使用不能违规。比如,在宅基地上不能乱建、乱搭、乱堆放等,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以上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限制,这些限制是为了维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依法享有的私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主体、特定客体、特定内容和特定限制等特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客体界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内容界为“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但有一些特殊限制,如宅基地面积有限制、使用有规划限制、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不能买卖、出租、抵押等。这些限制是为了维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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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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