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6)佛刑二终字第126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谭伟明,男,1971年1月22日出生于佛山市南海区,汉族,初中文化,住佛山市南海区小塘镇狮岭岭二村安怀里8号。因吸毒分别于1997年4月22日、2003年3月21日被决定送劳动教养二年。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5年11月7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佛山市三水区看守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谭伟明犯抢夺罪一案,于2006年3月13日作出(2006)三法刑初字第19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谭伟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5年11月7日19时许,被告人谭伟明来到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南路“威振”移动公司内,假装购买手机,乘营业员陆德泉不备,抢走价值人民币1600元的TCL牌D828型移动电话一部。随后被告人谭伟明在逃离现场时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缴回的移动电话已发还给被害人陆德泉。
原审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谭伟明的供述,被害单位职工陆德泉的陈述,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及拍照,三价鉴(2005)601号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抓获经过、劳动教养决定书等证据。
原审认为,被告人谭伟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夺罪。被告人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谭伟明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谭伟明上诉提出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谭伟明实施抢夺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谭伟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夺罪。原判根据上诉人在本案中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性,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量刑并无不当;且鉴于上诉人在一审法庭上自愿认罪,原判已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上诉人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奉芳
代理审判员罗祥远
代理审判员周铭川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周辉
-
陈群星、谭小波抢夺案
286人看过
-
马利伟、刘元抢夺案
453人看过
-
白月伟、刘玉刚抢夺案
97人看过
-
李东海、赵伟抢夺上诉案
344人看过
-
谭建民抢劫案
403人看过
-
郎智明、谭江飞、王旭抢劫案
12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抢夺罪立案初期多长时间,抢夺几天立案,抢夺案件终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4抢劫罪的立案时间一般为三天。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
抢劫罪和抢夺案的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1明确抢夺罪与抢劫罪在法律规定上的区别,是准确认定两种犯罪的基础。根据刑法的规定,两罪具有以下三个区别:(1)行为方式不同。抢夺罪限于乘人不备或者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抢夺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胁迫,以及携带凶器抢夺和在聚众“打砸抢”中抢走或砸毁财物;(2)主体的年龄要求不同。抢夺罪的主体要求是已满16周岁。而抢劫罪只要年满14周
-
抢夺案有机会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符合如下如下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
如何定刑抢夺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5《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怎样区分抢劫案件与抢夺案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2一、什么是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