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中如何保全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5:33:23 370 人看过

一、拆迁纠纷中如何保全财产?

(一)提出申请。诉中和诉前都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二)提供担保。诉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诉前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请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三)法院裁定。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诉前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诉前财产保全的最长期限为三十日。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财产保全哪些情况可以解除

(一)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三)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四)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作出新裁定撤销原保全裁定的;

(五)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

发生拆迁纠纷之后,若是没有办法私底下协商来解决的,这个时候是可以解委托律师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之前或者是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提出加强保全的申请,只不过说是需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诉讼保全的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就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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