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庭审中为电子证据提供证据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如果真的很难提供原始载体,可以提供副本。提供复印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记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过程。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在线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等方式在电子媒体中形成或存储的信息,域名等
关于电子数据的规定应适用于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录音和视频数据
I.如何证明
电子证据中国理论界对如何使用电子证据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的做法。一种观点认为,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并不特殊。它们基本上是证据的基础。传统证据的同声传译仍然可以直接扩展到电子证据。它被称为“遵循新传统”来解决这个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电子证据不同于传统证据。法官在审查和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时,必须重新考虑。这反映了人们对电子证据的特别关注,这似乎意味着对电子证据和传统证据的不平等对待,因此,戏谑地称之为“歧视理论”
是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而不是从可采性和证明力的角度来看待。根据我国的理论观点和法律规定,七种传统证据的采纳标准大致可以概括为关联性标准、合法性标准和真实性标准。显然,我国电子证据采纳标准的制定,不能把这三个标准放在一边,另起炉灶,但同时也要做一些修改。具体来说,判断电子证据是否应当被采纳,主要取决于它是否与被证明的事实有一定联系,形式是否真实,在生成、获取等环节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对采纳的电子证据的证明力的判断,主要取决于其实质性的可靠性及其与被证明事实的相关性。诚然,上述维度并不同等重要。鉴于电子证据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容易被攻击、篡改和发现,而电子证据本身也容易被修改和留下痕迹,对此类证据的真实性审查无疑具有特殊意义。分类
具体来说,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电子证据可分为三类:一是与现代通信技术有关的电子证据,如电传数据、传真数据、手机录音证据等;二是与计算机技术或网络技术有关的电子证据,如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三是与广播技术、电视技术、电影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证据
-
电子证据如何在法庭上举证?
256人看过
-
法院如何审查电子证据?
278人看过
-
二审庭审中如何举证质证
91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中如何在庭审中质证
399人看过
-
如何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
483人看过
-
短信电子证据证明力
70人看过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
如何在法院开庭写证明分居的证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7在分床不分房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想好了要离婚的话,那就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分居证明书或者是分居协议书,上面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字。如果没有写分居协议书,那就最好是口头有所承诺,自然在法律上的时候,必须对方承认才可以。这个在法律上,如果对方不承认,则很难取证。感情不和的时候,一方离开家,在其他地方租住房子或者是在亲戚那里借住。若是第一种情况下的话,那在法律面前直接提供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就可以,再找
-
如何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0以下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 1、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
-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如何审查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1电子证据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形式进入诉讼领域值得关注。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形式没有哪一种能够完全把电子证据包容进去,电子数据证据本身具有自己的特性,我们有必要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进入诉讼领域,采取不同的审查判断标准,以便能更加准确、科学地界定案件的事实。
-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如何审查?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如何进行审查和认定作了规定,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认定。依据上述规定,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电子证据:(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
-
刑事起诉电子证据如何审查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如何进行审查和认定作了规定,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认定。依据上述规定,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电子证据:(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