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一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2:26:18 291 人看过

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

因此,以股权质押的,需要办理质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企可不可以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要登记吗
    一、国企可不可以股权质押?国企可以股权质押,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法可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而国有企业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可以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规定,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股权质押要登记吗股权质押要登记,在登记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
    2022-06-10
    5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股权质押后能分红,股权质押后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被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2022-07-03
    75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是否以登记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因此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一、股权质押的效力有哪些(一)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二)对质物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三)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
    2023-03-31
    435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一、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
    2024-01-13
    130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变更登记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如下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如下文件:(1)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为单位的,提交该单位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2)变更名称(姓名)后的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
    2023-03-17
    28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验资,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股权质押是否需要验资股权质押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验资,所以是否要验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或者向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提存。3、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归还贷款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的,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出质
    2023-04-18
    150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的具体阐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时候,是需要对质押合同进行登记的,登记后股权质押才生效。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4-05-03
    383人看过
  • 有关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股权质押解除原因包括上市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或者解除贷款担保;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股权质押登记的条件包括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办理出质登记;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4-04-27
    355人看过
  • 股权出质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是多久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一般无具体、统一规定,是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的,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出质流程为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股权出质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7-28
    121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登记无效的情况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民法典》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股权质押登记无效的情况分析1、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
    2023-06-23
    189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质押登记簿
    股权质押登记簿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对登记簿的形式是否有要求,质押登记簿是质押物所有权和内容的基础。登记簿载明的质权人为已登记质权的所有人,其内容包括出质人、质押股权及其数额、质押登记日期。质押登记必须开放。它只有开放,才能与质权的性质及其在世界上的影响相一致。质权登记簿可以作为质权登记的基本载体。一方面可以保证质押登记事项等基本信息向社会所有主体公开。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将质押合同等可能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的材料泄露给社会各主体,从而侵害质押当事人的权益。质押登记簿的顺序以质押登记号为索引,涵盖了质押从设立到解除的全过程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质押的设立、变更、撤销和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办法对登记簿的形式没有要求。实际上,它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应实时更新,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方便社会查询。
    2023-05-02
    375人看过
  • 股份质押需要让渡股权吗质押
    股份质押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让渡股权的。当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份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一、质押出期后收益归谁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质押期间,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依约定。二、质押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股权质押合同不属于民间借贷,因为质押不仅可以为了民间借贷活动提供担保,而且可以为买卖活动设定质押,因此不能断定其是属于民间借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
    2023-06-21
    382人看过
  • 股权担保是否必须质押登记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以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转让。一、股权质押的效力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二、银行的股权质押的赔偿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
    2023-06-21
    170人看过
  • 股权质押条件要不要登记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股权质押的,质权自行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行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
    2023-08-05
    2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解除有哪些条件股权质押解除登记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
      股权质押解除原因包括上市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或者解除贷款担保;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股权质押登记的条件包括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办理出质登记;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
    • 权利质押公司是否要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1、所谓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权利质押是必须登记的。 2、关于股权质押登记,以股票出质的,应当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但是,由于我国的股权类型众多,既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又有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股权质押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7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债权人在接受股权出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 2、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 3、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 4、完善质押合同。 5、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 股权质押是否只能申请质押登记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3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股权质押的限制股权质押是否具有法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5
      股权质押的限制有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