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导致在施工企业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并不鲜见,其教训深刻惨痛,令人痛心和惋惜。笔者对此小做总结并加以分类,用以分析工程技术人员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
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事故发生;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和操作设备情况不甚了解,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导致误操作;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施工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
在实际工作中,十次事故九次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因此人们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万一,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就以上种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笔者认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教育转化工作:
一是帮助他们分析三违的严重性,打破他们的侥幸心理,并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清除三违人员的不正确判断,灌输正确的思想,使他们逐渐得到改变。
二是加强引导,把他们的求知欲、掌握新事物的竞争心理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克服那种头脑一发热、安全全忘掉的思想,同时要针对其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的实际,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多为这类人员传授一些施工生产专业岗位使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这类人员在工作中的盲目性。
三是要重视发挥教育者和安全骨干的表率和身教作用,使三违人员通过对正确行为的模仿,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四是建立合理的有利于调动员工安全积极性的奖惩制度,严格把握安全奖惩尺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切不可以罚代管,使三违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五是掌握员工的心理状态,合理分配工作,一旦发现苗头,坚决制止现场作业,同时做好他们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互相协作,搞好安全生产。
要通过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各种安全实践活动,探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努力营造人人议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
抓安全必须反违章
435人看过
-
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纠正违章12500余起
271人看过
-
安徽巢湖狠抓八项措施确保渔业安全生产
364人看过
-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
116人看过
-
没有狠抓就没有安全
175人看过
-
创施工样板工地必须狠抓安全文明管理
79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安全生产三不违云南在线咨询 2024-03-02安全生产三不违是指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生产三不违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事故的根源,是安全的大敌。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章作业等于自杀。“三违”不除,安全不保;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四不伤害原则具体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四大原则。
-
-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里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6《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从77条至95条共19条,主要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
-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在职工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在职工劳作过程中,尤其是高危的工作,用人单位是必须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普及,否则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
-
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分管负责人和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危行业企业集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大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