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新行政处罚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8:21:08 107 人看过

深度解读新行政处罚法

1、明确规定了综合执法改革部分行政处罚权,可以由综合执法机关来执行,可以说,这是在行政处罚法中,确认了多年来综合执法制度改革的成果。

2、新法结合在当前科学技术变化发展的现实,引入了电子证据的应用,以及电子证据的审查和适用的规则。这些可以有助于大大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3、增加了一些行政处罚种类的列举,例如降低资质通报批评,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早已大量存在。

4、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要在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阶段时,必须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法律依据和事实。这个内容的告知,主要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工作的前期,不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处罚内容,导致当事人无法答辩情形。

一、行政处罚的目的

使违法当事人合法财产受到损失,以达到制裁当事人的目的。两者虽然都是以金钱缴付为内容,但目的完全不同。行政机关在给予行政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机关实施处罚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偏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处罚相对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坚决防止、打击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凡是违反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的目的、程序、方式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不当的,均不得给予执行。

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区别

原《行政处罚法》只对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作出规定,并未对行政处罚概念和定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处罚的性质和作用没有全面准确理解,在思想认识、实施处罚、履行程序、适用法律、把握处罚尺度等方面出现偏差,有的往往为了处罚而处罚,有的甚至背离了行政处罚的本来目的和功能,成为一些执法机关和个别执法人员罚款牟利的手段。这次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性质,结合第一条关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可以较为全面地体现行政处罚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准确理解行政处罚的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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