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03:10 377 人看过

发文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4-7-28

执行日期:2004-7-2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的有关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意见

市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集中审批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现就贯彻落实这部法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确定和实施行政许可主体问题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主体,以市政府公布为准。凡是市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废止,违反规定变相继续执行的,追究法律责任。属于中央和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受理上报,协助办结。严禁变相审批,设置障碍。上位法中有明确规定属于县(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移交给县(区),市级机关不再实施。经市政府公示的行政许可主体,不得擅自委托下属单位实施。已经取消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单位,有关部门要做好移交和调整工作,原单位不得继续实施行政许可。对目前实际实施主体与法定主体不一致的,要进行调整。行政主管部门要收回行政许可权,不得再由下属单位实施;凡擅自违法实施的,由市政府法制办和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行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问题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为此,行政许可分散在多个科室办理的部门,应依法作出相应的调整,确定部门一个窗口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市人事、编制部门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尽快搞好调研,根据部门审批职能的调整,提出机构设置和调整意见。

三、关于行政许可的时限问题

行政许可的时限,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对所有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都要印制明确的服务指南,方便行政许可申请人;每个审批事项都要有明确的审批流程,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各级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职能,按照《盘锦市行政效能告诫办法》认真查处行政越位和缺位等行为。

四、关于行政许可的收费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市行政许可及连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应在媒体上公示。各部门要严格按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免。严禁借行政许可之机,巧立名目,搭车收费。凡进入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性收费,一律在审批服务中心收费专柜统一办理。

五、关于行政许可的管理和监督问题

市、县(区)法制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盘锦市行政效能告诫办法》、《盘锦市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有关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将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收费、程序、时限、监督等,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要不断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员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号:汇发[2003]134号发布日期:2003-12-4执行日期:2003-12-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颁布,定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其对外汇管理工作也将产生重大影响:一是《行政许可法》限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设定范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人民银行和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再设立行政许可,人民银行和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设立的外汇行政许可,以及分局设定的外汇行政许可,都将被废止。二是《行政许可法》确立了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则,对具体办理行政许可的步
    2023-04-24
    268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将发挥重要作用。现就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作法,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指导思想,以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依法统一管理、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并对政府责任及相关部门义务、交通参与人交通行为规范、交通管理基本制度、交通警
    2023-04-23
    298人看过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意见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哈政综[2008]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依法处理好劳动关系而制定的专项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以及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证。各级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
    2023-04-22
    217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认真做好《交通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保证这部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依法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交通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宣传贯彻《交通法》的法定责任《交通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适应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交通法》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新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新法实施前和实施
    2023-04-23
    325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公安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见(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交通安全法》,确保《交通安全法》全面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切实
    2023-04-23
    126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现就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和培训行政复议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对于建设廉洁、勤二、务实、高效政府工作机构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抓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和培训,1999年9月底前,要组织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全面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法的内容,增强贯彻行政复议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收费、
    2023-04-22
    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怎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
      邀请有关领导、各界专家、学者代表座谈。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该法律。举办各种报告会、学习班、研讨班学习该法律。举办展览会宣传档案效益扩大档案、档案工作的影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找出经验、教训改进档案管理;请领导同志视察档案馆,汇报档案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求得解决等等。
    • 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行政法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采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当有司法警察参加。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
    • 怎样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4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其预备役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预备役登记地;已经离开预备役登记地的,接到兵役机关通知后,应当立即返回或者到指定地点报到。
    • 关于行政强制法第11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8
      法律对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