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申请材料以及居住权如何取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0:15:17 312 人看过

一、居住权的申请材料

居住权的申请材料有:

1.结合目前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申请居住权登记,应当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在登记权利类型中填写“居住权设立登记”、《居住权协议》。

2.如是遗嘱方式设立的,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在登记权利类型中填写“遗嘱设立居住权”、遗嘱等书面材料。

3.此外还应当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的,还应提交相应的监护关系证明材料等。

二、居住权如何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最新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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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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