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按贪污数额来定的。分3种情况。分别是:1、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共同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2020最新醉酒驾驶惩罚力度变化
484人看过
-
贪污罪的惩罚力度是多少年的刑期?
148人看过
-
贪污罚款标准变化
192人看过
-
量刑标准对贪污罪的惩罚力度有何影响?
469人看过
-
贪污与权力滥用惩罚
357人看过
-
贪污罪都有什么惩罚
195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贪污罪有哪些惩罚?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6贪污罪的惩罚: 1、犯罪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的,惩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惩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惩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
-
贪污罪新增加罚金刑刑罚有哪一些哪些变化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贪污贿赂罪的惩罚如何?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贪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
-
刑九对贪污处罚有什么变化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主要在于四个方面: (1)确定了“数额情节”的二元定罪量刑标准。废除了原规定中的绝对确定的数额标准和以数额为主、以犯罪情节为辅的规定,替之以“数额”或“情节”作为量刑的标准,规定了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三档刑罚。 (2)增设了非刑罚处罚措施和罚金刑的规定。《刑九》在总则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
-
如何认定贪污罪最新规定如何认定贪污罪最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8法律分析 贪污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