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08:52:55 493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

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的情况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予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不予起诉的程序如下: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读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三、检察院起诉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的起诉的流程是: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经过人民法院法庭审理后,需要分别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n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n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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