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民法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7 14:51:34 133 人看过

一、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民法典

针对小区停车费归属问题,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其归属权主要取决于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属及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约定。

1.建设单位(开发商)已将规划的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予业主,则这些车位属于购买或受赠业主的私有财产,停车费自然归车位所有者所有。

而对于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等,则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相关费用亦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或商议决定。

2.若建设单位选择将停车场的车位出租给业主,此时停车场的所有权仍归建设单位所有,但使用权则转移给了承租车位的业主。

业主所支付的停车费实为车位使用费,其具体标准应由业主与建设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3.若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已将停车场的建设费用分摊至每个业主的房价中,即业主购房款中已包含了停车场的分摊费用,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应视为全体业主共有。

在此情况下,停车场的使用及收费标准应由业主大会通过管理规约来约定,同时需确保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二、小区停车场所有权归属

小区停车场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确定停车费归属的前提。

1.根据前述分析,停车场的所有权可能归属于建设单位(开发商)、购买或受赠车位的业主,或是全体业主共有。

2.具体归属取决于开发商的出售、赠与行为,以及购房合同中是否明确包含了停车场建设费用的分摊。

在实践中,购房者在购房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停车场的归属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小区内违章停车归谁管
    小区违章停车由物业来管理,但是小区内违章停车物业只有告知的义务,告诉你什么地方不能停车,也就是维护停车秩序。物业无权将车拖走、无权处罚。物业只要在权限范围内告知了,就没有责任。小区乱停乱放由来已久,带来不便,但是由交警管理也不可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区路面不属于道路范围,交警无权去小区开罚单。一、小区的地上车位所有权归谁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即全体区分所有人的代表机构)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二、车主需要注意的问题停车合同如何写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明确停车位的归属,如果停车
    2023-04-01
    12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小孩抚养权归谁所有了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
    2023-08-16
    246人看过
  • 民法典停产停业补偿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停产停业补偿由由物业负担,具体如下:1、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房屋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人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者终止而产生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发生于非住宅型的房屋被征收时,对于住宅房屋,因为其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的用途,因而也就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2、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拆迁承租人的补偿具体如下: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2、提前搬迁奖。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按照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
    2023-08-12
    44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
    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车位被占用如何处理?车位被占用,这是一种侵权行为。车位的归属属于业主所有,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做为车位的主人,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车主承担赔礼道歉,损失赔偿等的相关权利,如联系不上车主,可找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私人车位被别人占用,也是属于警察负责范围,可以直接进行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3-08-01
    226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谁有权拥有
    一、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谁有权拥有小区停车位应该属于业主、开发商或国家。小区停车位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小区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二、小区被占车位合法处理方式1.小区车位被占了,需要拨打物业的电话,请物业及时联系业主进行挪车,也可以看一下,占车位的车主是不是留下了临时挪车电话号码,我们可以打电话与其沟通,让他挪一下车。2.如果车主没有留下任何的信息我们,可以去物业投诉,如果是小区内的车主,物业那边一定有号码留存,如果不是业主,也是会有登记人名单供我们进行查询的。3.如果通过物业找不到的话,
    2024-01-01
    420人看过
  • 小区外面的停车位归谁管
    这取决于每一种特殊状况。若小区在建设之初便已确定并规划了停车位,那么这些车位无疑是归属开发商所有;然而,如果这些停车位是后续增设的,则应归属于该小区业主所有。关于建筑区域之内的道路,根据法律规定,它们是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但若是属于城镇公共用途的道路,则不包括在内。关于建筑区域之内的绿地,同样遵循相同原则,即如果它是属于城市公共绿化或已经明确表示为某特定人物所有的,那么它便不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至于建筑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同样理归全体业主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4-08-15
    413人看过
  • 小区外未售卖的车位归谁所有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若事先已被纳入规划范畴,则无论是否已经出售给个别住户,均应归属开发商所有;如后来增设,那么即便尚未售出或交付使用,它们也应视为业主拥有财产中的一部分。建筑区域范围内的道路,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但有例外情况存在,即若该道路属城镇公共道路,则应另行对待。同样的,建筑区划内的绿化地带,原则上亦由业主共享其所有权,但在特殊情形下,如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确标注为私人所有者拥有的绿地,则此时此类绿化区不应列入业主共同拥有之范畴。至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备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屋,无疑是全体业主所共有的财富。所谓“红线”,是指建筑区划适度的地理标志。若是在小区红线划定的地理范畴之内,大部分情况下,这些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车库仍应归属开发商所有;然而,倘若超出了这个限定范围,那么无论是已购买的还是未曾出售的,它们均应视为某位产权人的私产。然而,需要认识
    2024-08-13
    106人看过
  •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谁所有《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九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
    2023-05-19
    291人看过
  • 小区停车费谁来管理
    一、小区停车费谁来管理如果该停车位属于占有小区公共地方的,那么小区的车位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其小区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以征收停车费,因为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显然小区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来管理显然不现实,那么应该有谁来管理呢?小区的全体业主可以选择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小区征收的停车费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章对小区停车位进行了规定,其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征收的停车费也应该由业主所有,所以应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停车费。业主委员会行使“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的职能,业主委员会管理停车费是法律赋予的。
    2023-05-09
    39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谁
    《民法典》规定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业主共有。小区共有部位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共有部位负责管理。业主对小区共有部位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民法典》规定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022-07-15
    422人看过
  • 小区的门面房归谁所有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铺楼顶是建筑的共有部分,这种共有权属全体业主。一、阳台使用权归谁所有阳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具体如下:1、房屋内的室内阳台一般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半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2、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一、邻居非法建房占用阳台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反馈,要求业委会敦促邻居拆除非法建房,恢复原状;2、可以找当地的城管、房管等土地房产管理部门举报,请求尽快处理,停止侵害,恢复原状;3、收集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二、邻居非法建房占用阳台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
    2023-06-27
    106人看过
  • 小区树木产权归谁所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小区树木产权归谁所有在探讨小区树木的产权归属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小区绿地的所有权归属。1.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非明确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个人所有,否则均属于业主共有。2.在大多数情况下,小区内的树木作为绿地的一部分,其产权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3.对于早期由国有或集体单位代管的开放式小区,虽然房改后业主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购房款中通常并不包括购买公共设施的份额,因此小区绿地等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二、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在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上,业主虽不拥有所有权,但拥有共同使用权。因此,个别居民的乱占乱用行为,必然会侵犯其他业主的使用权。1.为了维护公共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进行管理。2.当业委会不具备管理条件时,可由地方居委会接管,并逐步过渡到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3.对于居民乱占乱用的现象,业主可向房管部门或城建管理部门举报,由这些部门
    2024-07-07
    110人看过
  • 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孳息采交付主义,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如,甲卖一头牛给乙,交付后第三天乙将牛杀了出卖,发现有牛黄,那么,该牛黄归乙所有。这里的产生,并不是说形成,而是说已经。所有权保留特约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仍保有所有权,买受人在交清最后一笔贷款后始得到标的物所有权。那么在标的物交付后至交清最后一笔款项前的这一段期间内,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应归买受人所有,而不是归出卖人(所有权人)所有。所以说,对孳息归属权采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的差别,典型地体现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二、买卖合同风险的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2023-06-19
    319人看过
  • 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小区地下停车场应该归业主所有。停车场分为两个等级,分别是:(一)车长不大于6米及车宽不大于1.8米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二)车长大于6米不大于8米,车宽大于1.8米不大于2.2米的话,车与车之间间距不小于0.7米等。停车位就是相关部门规划整齐的用来专门停车的位置,有的在地下停车场,有的在普通的小区。二、购买小区车位的注意事项(一)能否办理产权证: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二)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共用场地等不能出售: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
    2023-05-06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地下停车位归谁管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2
      社区停车位属于谁,取决于具体情况。1、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同的道路或其他停车位的场所。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3、一楼架空停车位,该停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建筑,属于开发商。5、社区的地下民用防空停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所有业主。
    • 2022年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具体归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1、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
    • 小区公共停车位究竟归谁所有2022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停车位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应归国家所有。
    • 民法典规定地面停车位归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30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
    • 小区停车位都有些什么小区停车位产权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