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50:49 342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别效力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有法律效力

1、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条件有法律效力:

(1)承租人与出租人具有订立租房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承租人与出租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租房合同;

(3)租房合同内容及形式合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下:

1、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按其约定;

2、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或增加;

3、未约定的,可根据实际损失,协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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