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1:05:57 423 人看过

一、荆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荆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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