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落实省政府目标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7:32:25 169 人看过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川环发[2007]18号

--------------------------------------------------------------------------------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落实省政府

目标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省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度目标的通知》(川府发[2007]9号)首次把全省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整治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考核,这对解决我省日趋严重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还有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实施取缔的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认真落实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推进农村环保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

各地要尽快查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排污口情况,填写《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污口情况表》(见附件2)并抄报省局农村处。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取缔排污口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进度时间表,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可后报省局备案。

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已列入省政府今年限期治理目标,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限期治理任务“责任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即“五个落实”,按期完成任务。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经治理后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进行综合利用,其利用量不得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省环保局将在近期下发验收办法)。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

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按进度如期进行。每月5日前要上报上月工作进度简报和工作进度报表(见附件3、4)。省局将派出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地进行督查和抽查,发布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省政府作出专题汇报。

三、强化污染整治,保护农村环境

1、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工作

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为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奠定了基础。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管,坚决取缔不法排污口,整治影响保护区水质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要加强对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各地要在一季度完成对保护区水质的监测工作,在6月底前将水质监测结果及有关情况上报我局(报表见附件5)。有条件的地方应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月报、季报或半年报。

2、强化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监管

随着城市化进度的不断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日趋严重,特别是对小流域水质的影响尤其突出。各地要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情况的监管,掌握基础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并将基本情况报表(见附件6)于10月底前上报我局农村处。

3、加大力度实施32条小流域污染防治规划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32条小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整治污染源,改善水环境质量。请你们按川环函[2007]80号文的要求上报落实情况,并于12月底前将2007年工作总结及汇总表(见附件7)上报我局农村处。

附:1、省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度目标的通知

2、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污口情况表

3、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进度表

4、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进度表

5、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情况报表

6、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情况汇总表

7、32条小流域污染治理情况年度报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农村污染整治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7年3月5日印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关于整治农地临时建筑有关问题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为切实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2002]303号)和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农地临时建筑的通告》(中府[2002]62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农地临时建筑整治工作。经研究,就清理整治农地临时建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执法主体问题。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是清理整治农地临时建筑的职能部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规定,依法清拆农地临时建筑。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受上述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调查取证、申请执行及强制拆除等具体工作,并以相关部门的名义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二、关于适用法律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整治对象进行分类处理。凡在市中心城区、火炬区中心区和各镇中心区范围内以及国道两旁300米(按公路中线计,下同)、省道2
    2023-04-22
    261人看过
  • 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规范和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信息的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但仍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是污染源环境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全面、客观、及时公开,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原则,认真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二、着力抓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2023-04-24
    281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保工作发展较快,为保护生态环境、缓解能源供应矛盾、建设“三高”农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省来看,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农村能源短缺、农业污染和生态失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的发展步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实现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安排和增加农村能源及农业环保经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主动参与,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事业的发展作出努力。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便于搞好协调工作,省政府已确定将
    2023-06-07
    456人看过
  •  关于一岗双责整改工作的目标落实问题
    为了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我们需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全面贯彻落实。这四个方面包括:强化分管责任、加强风险防范、严格自律约束和强化监督执纪。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自律责任,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为了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我们需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全面贯彻落实。这四个方面包括:1.强化分管责任:各级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树立“一岗双责”的理念,既要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2.加强风险防范:干部要深入了解业务工作中的风险点,提前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止案件的发生。3.严格自律约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做到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严格
    2023-11-15
    328人看过
  • 怎样有效投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农村环境污染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环境污染举报电话是12369,其设立的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热线会做到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局或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拿什么拯救农村环境污染?现在农村的垃圾日益增多,一些农民将自己的垃圾随意乱扔,往河道、土地胡乱倾泻,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希望相关部门制定政策,保护环境,打造宜居乡村。近日,一名网友给河南省谢某某的留言引起大家关注。对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回复表示,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将继续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重点,加大对垃圾、黑臭河流治理力度,打造生态宜居乡村。避免污染的上山下乡近年来,我国城市环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目前,我国农村地
    2023-07-12
    95人看过
  •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川环发[2007]57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的通知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近年来,我省工业园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特色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下同)高速发展,已成为我省在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跨越进程中的新的增长点。工业园区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实现节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中发挥了较好的集聚效应。但也有部分工业园区在建设规划、项目引进、污染控制、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已成为新的工业污染源或潜藏着环境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是从决策源头上防
    2023-04-24
    491人看过
  •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严重谁来管?
    城市有雾霾空气污染,在农村,乡镇,环境污染问题也越发显的严重,很多人不是不知道环境污染的问题,他们压根都不知道这垃圾该往哪儿倒,少部分农村设立垃圾堆放点,但地点距离农户家一段距离,导致村民依旧扔到路边、田边,大部分没有大量设置堆放点的农村垃圾的倾倒地点则是屋边、路边、河边、田边、塘边、村边。一个地方要是有一个人倒,其他人都觉得可以往那儿倒,你倒我倒他倒没人收没人理,垃圾就越来越多,有的人看不惯了烧一烧,能有什么办法!谁不希望自己住的环境好没污染?在农村会做垃圾分类的很少,我们需要专门监管部分来负责监督管理,剩菜饭果皮类可分解的可以做成堆肥,不可分解的专人回收统一处理,不要什么垃圾都倒在一起,农村的鸡是放养的,去垃圾堆翻翻找找是再正常不过的,这样的鸡你敢不敢吃?简直是触目惊心,垃圾越来越多,河道被污染严重,里面估计鱼都会灭绝。还严重影响地下水安全。都是不可分解垃圾,得不到无害化处理,任其自然
    2023-06-07
    157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市环境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体现城市特色和现代风貌,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整治城市环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各类建设活动,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及进行建设活动,均属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严肃查处。二、在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和到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不论是在建的还是已经建成的,其当事人均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三、按照整治城市环境要求,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城市交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侵占公共用地的永久建筑和未到期的临时建筑,依法予以拆迁。四、市土地、规划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由各区整治办公室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同时
    2023-06-10
    64人看过
  • 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城市政府应该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抓好环境综合整治。为贯彻这个精神,省人民政府特作如下决定: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城市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也是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城市政府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订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市长对全市的环境质量负责,副市长负责组织领导分管范围内的有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市每年必须办成几件环境综合整治的实事,并于年初和年终将计划和执行结果向全市人民公布。城市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各城市的计划、经济、科技、城建、城规、环保、卫生、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根据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部门的
    2023-06-10
    401人看过
  •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号:(91)环法函字第104号发布日期:1991年10月10日生效日期:1991年10月10日湖北省环保局:你局鄂环管字(1991)第6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按照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部门处理。各级环保部门在处理赔偿纠纷、确定赔偿责任时,应当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其他有关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就是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并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遭受损失。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将有无过错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作为确定排污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至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只是环保部门决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缴纳超标
    2023-04-17
    351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为切实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管理,规范各单位房产地产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无论原建设或征地经费来源如何,均为国有资产。省政府授权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二、机构改革完成后,省级行政机关行政用房一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调拨。三、未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拆除已登记注册的房产,不得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用于出让、联建、合建以及抵押和担保。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国土、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违反本规定的,要限期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四、未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不得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规划划拨或出让用于商品房开发或其他单位建设的用地。
    2023-06-10
    126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高尔夫球场项目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各地为改善投资环境,批准了一批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据调查统计,目前在建高尔夫球场44个,大部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带,半数集中在广州、深圳两市。在审批、建设过程中,有的地方违反国家和省关于控制高尔夫球场建设的规定,滥批乱建;有的借建设高尔夫球场为名,变相进行房地产建设、经营,谋取不合理土地价差收入;有的资金不落实,盲目上项目,占用大量土地;有的地方上的项目过多,停工待建,造成土地、资金很大浪费。因此,必须加强对高尔夫球场项目建设管理。现通知如下: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省暂停对新上高尔夫球场的报建、审批。与省级有同等审批权限的市和经济特区也同时停止审批这类项目。二、今后省内高尔夫球场项目的规划和全省总量、布局、用地平衡,由省统一管理,享有与省同等审批权限的市和经济特区,项目审批权限维持不变,但总量和布局、土地使用要纳入全省规划管理。高
    2023-04-22
    102人看过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免除农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发布文号:财农村[2005]265号各市、县财政局: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皖发(2005)3号),决定从2005年起全省全面免除农业税。现就贯彻落实全面免除农业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免除农业税。从2005年起,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全部免除农业税,包括免除除烟叶以外由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和无固定收益土地农业税。同时免除国有、集体农(茶、桑、果、林、渔、牧)场以及有农业收入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等单位所承担的农业税。对于2005年已缴纳的农业税,要及时退还给纳税人。二、严格执行农业税及其附加尾欠的政策。对于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形成的历年农业税尾欠,要继续执行“继续清理,暂停收取”的政策;对于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要认真调查核实,登记造册,一律暂停征收。对于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发生的农业税附加尾
    2023-06-07
    312人看过
  •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苏发[1996]4号)“八五”期间,我省各地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环境科技、环保产业等都有了新的进展,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部分地区环境问题还相当突出,严重地制约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国策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将环境保护纳人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兼顾当代和子孙后代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来抓,切实将环境保护纳入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指标体系,逐级实行责任制,使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与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明确‘九五’期间和201
    2023-04-24
    16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关于环境污染的治安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2
      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方式一般有三种: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 《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
    • 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1
      立案标准,根据相关法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
    • 关于环境污染案的判刑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目前污染环境罪新问题有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7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3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文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