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4:26:16 100 人看过

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范围如下:

1、按各个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轻重,分别按比例分担。

2、各个加害人之间应负连带责任。不能只考虑各个加害人的按份分担,而在某一加害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使受害人的财产得不到全部补偿,其他加害人都应共同负起他对受害人所负的责任。

民法典共同致人损害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共同致人损害一般由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共同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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