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耕地分户子女有继承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0:10:32 319 人看过

不能继承。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的续包是这样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公司耕地承包经营权被赠与可以继承吗
    耕地承包经营权一般可以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耕地承包经营权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使用经营权也可以继承。一、农村土地有没有继承权的? 有参照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有继承权。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当事人死后,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是一家人,因为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本户成员,其他亲属没有继承权,当承包
    2023-06-27
    185人看过
  • 可以继承耕地吗?
    耕耕地不可以继承。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耕地种植人参违法吗如果是在基本农田上面种植人参是违法的,国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7-06
    240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其子女是否仍然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如果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则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土地,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为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和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一、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子女如果还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则具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为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和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
    2023-05-06
    480人看过
  • 已故土地承包人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土地承包权?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
    2023-07-04
    276人看过
  • 没分家耕地怎么继承
    一、没分家耕地怎么继承农村的土地属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不能继承,如果在承包期内,父母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和使用(当然可以在各继承人之间合理划分),直到下次村里进行再次分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二、死亡赔偿会能继承吗虽然法律并未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有明文规定,但是通俗认为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权利主体的确定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三、过继人怎么继承家产被过继未形成抚养关系,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过继”关系并不是法律上所称的收养,而是封建性的“过继”,更多的是承载着“沿袭香火”的目的,所以与过继的父亲并未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理应享有亲生父亲的继承权。关于是否形成抚养
    2023-05-03
    124人看过
  • 户口迁出可继承土地承包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承包的方式对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并进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337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如何认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2023-03-18
    198人看过
  • 继子女不承担抚养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不承担抚养义务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法律规定的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子女不承担抚养有继承权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2022-06-24
    477人看过
  • 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
    一般来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子女有下列行为的,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什么人不享有继承权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与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
    2023-07-23
    116人看过
  • 非农子女可否继承和承包地?
    一、承包地是否能继承有点不人性化,但是还是要说,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基本规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旦没有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意味着就不能继承土地。二、宅基地能不能继承还是那句话,属于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一旦转为非农户口,对于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就不能继承更不能翻新重建,等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但是如果拆迁的话也是同样有拆迁补偿的。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
    2023-03-02
    166人看过
  • 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哪些情形下会失去继承权?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可以被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2023-06-27
    99人看过
  • 户口分开了有权继承土地吗
    分户了土地不能继承。当办理了土地分割手续之后,您只拥有了被确认为您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关于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属于您本身,而是归还给相关部门或者其他相关主体。因此,这片土地并不是您的私人财产,自然也无法作为遗产让您的继承人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4-04-26
    280人看过
  • 孙子有继承爷爷的土地承包权的权利吗
    一、孙子有继承爷爷的土地承包权的权利吗?孙子没有继承爷爷的土地承包权的权利,孙子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可以。唯有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财产权一般都可
    2024-01-20
    414人看过
  • 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农村承包地
    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子女之前和父母都是农业户口,因此可以以户为单位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到承包地,如果后来转到非农业人口,就已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权。父母去世后,若户下没人在农村生活,因此村委会作为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重新进行分配。子女不能以继承为由享有该地的承包权,但如果该承包地仍有农作物等收益,可以依法继承。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
    2023-05-03
    136人看过
  • 城市非农户口是否可以继承农村承包耕地
    问:城市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农村承包耕地吗?回复:《农村土地承包法》原则性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单个个人转为非农户口不影响家庭承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承包期内,子女是农转非城镇户口,迁入未设区的市(如县城、小城镇)落户,承包户尚未灭失的,享有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另外,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简单点说:一般情况下,承包期内,你可以继承或继续享有
    2023-05-05
    8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儿子有权继续耕种承包人土地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以下几个: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五)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 子女在承包土地上有权继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5-01-0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有及集体所有制性质。对于农村中的承包土地,承包方享有合法且经过核实的土地使用权,但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农村承包者所拥有的土地并非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但是,根据相关法规,承包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土地流转操作。 外嫁女的身份在娘家的集体经济组织中是合法存在的,她们同样具备娘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且与父母共同构成了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集体。当父
    • 子女的承包老人农业有耕地权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但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可继承承包地收益。
    • 子女有土地承包继承权是存在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8
      基于子女有土地承包继承权这一问题,我的回答是土地属于国家,个人无产权,不允许办理继承。 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死亡,和死者同一家庭生活其他本村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使用这土地。外地户籍不行。
    • 非农户口子女有没有权利继承承包地和宅基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农民都只有拥有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是不能够当私有财产让儿女继承的,不管是子女还是非农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没有继承这个说法的。 当然如果儿女是农村户口的话,虽然不能够说继承土地跟宅基地,但是农村的承包地是家庭联产承包的,儿女只有还在户口本上面,那也是共同承包人,未来父母就算是过世了,其实还是可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也就是说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的。 而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