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合同是否存在侵权责任
无效合同没有侵权责任,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而合同无效并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所以不存在侵权行为,也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侵权赔偿责任是破产债权吗
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债权请求权性质;
(2)可以强制执行;
(3)债权成立时间在破产宣告前;
(4)无财产担保或者放弃财产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一)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三、侵权赔偿责任是破产债权吗
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债权请求权性质;
(2)可以强制执行;
(3)债权成立时间在破产宣告前;
(4)无财产担保或者放弃财产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一)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n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n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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