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8:40:54 194 人看过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符合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民事诉讼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1)

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比如管辖权异议,就是为了有效地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等。民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是为了促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即支持不支持原告的诉请。

2)

依据的法律不同。民事裁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它存在于整个诉讼过程中;而判决书是依据《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作出,也只能在案件查清事实后才作出。

3)

生效的时间不同。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判决书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送达后,得过了上诉期(15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4)

救济途径不同。针对不同的民事裁定书救济途径不同,如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允许可以上诉,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而民事判决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只有上诉或审判监督程序

5)

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将事实和理由作下简单描述即可;而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比较复杂,要全面将事实和理由交代清楚,也就是要做到有理有据。

6)上诉期限也不同。对于允许上诉的民事裁定为自送达之日起十日,民事判决书为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民事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怎么办
    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条件下,当事人还可以起诉。民事案件被法院用裁定驳回了,不予受理,则不能再重新起诉。如不服裁定,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进行上诉或申请再审。至于有的民事案件不是被法院用裁定驳回的,而是被口头通知不予受理的,则不在此列。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区别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第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审理终结后须作出实体评判的阶段作出的。第二、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是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依据的是实体法,包括各种民事法律法规。第三、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是对当事人的起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的否定
    2023-06-18
    245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提
    二审法院对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民事案件当事人去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起诉书(看自己什么方式提交,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2、原告的身份材料,准备身份证件。如果是公司作为原告,需要准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3、授权委托书,比如聘请律师、亲属代理等。4、受托人身份材料,适用于公司员工处理案件,要提供身份证。5、被告身份材料,比如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单位的工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6、证件材料需要附证件材料清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2023-08-01
    407人看过
  • 需要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法院才立案吗
    一、不予立案的理由有哪些虽然立案登记制度已经确立,但并非所有案件法院均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中就明确列出六种不予立案的法定情形;第十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二、法院应当立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
    2023-04-22
    139人看过
  • 法院民事裁定书不送达是否生效
    一、法院民事裁定书不送达是否生效不生效。只要是法院作出的裁定,裁定书必须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不送达,就是违法的,案件就没有审理结束。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二、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的,可交给代收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
    2023-06-11
    34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况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有3种情况。分别是:1、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不予立案;2、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有犯罪情节,但其情节显著轻微,够不上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3、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复议怎么写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构(案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不用立案,处理刑事案件主要有三个步骤,
    2023-07-02
    140人看过
  • 不予立案通知书到检察院有效果吗
    不予立案通知书到检察院是有用的,当法院或者公安机关不进行立案时,报案人向检察院复议,而不予立案通知书是需要提交的材料之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意见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遭到不法行为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
    2023-06-14
    298人看过
  • 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
    不予立案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什么情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
    2023-07-21
    68人看过
  • 对于起诉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怎么办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
    2023-06-13
    124人看过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下列法院执行:(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二)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一、商铺合同纠纷怎么执行商铺合同纠纷的执行方式为: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法院判完了钱不给怎么办法院判完了不给钱,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三、因欠条不还起诉了会有怎样后果借条不还被起诉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06-27
    226人看过
  • 如何判定民事裁定的法律效力呢
    由于民事裁定内容和制作法院不同,因而民事裁定生效时间也不尽相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裁定,一经送达便产生法律效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院制作的第一审民事裁定,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裁定允许上诉外,其余裁定一经送达便生效;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制作的有上诉期的民事裁定,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且上诉期届满时,该民事裁定生效。民事裁定生效后,对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会产生特殊的拘束力,表现在:第一,人民法院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便更改裁定的内容;第二,当事人须依裁定结论办事,不允许他们再对同一事项提出相同要求。民事裁定效力一般只涉及诉讼领域之内,但有时也有例外。例如,补正判决书中笔误的裁定和准予先予执行裁定,一旦生效,除对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外,对社会有关部门和人士也有拘束力。比如,强制执行先予执行裁定,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
    2023-06-13
    484人看过
  •  裁定文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这段内容描述了一种文书,即裁决书,它主要用于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的裁判制作。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对一定法律权利义务进行一定的裁决。这里所指的是一种文书,它主要用于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的裁判制作。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包括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对一定法律权利义务进行一定的裁决。 判决书: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判决近期,某地人民法院裁定一起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方某公司的主张部分成立,部分不成立,最终做出判决:被告方某公司需承担原告方某经济损失的30%,并支付原告方某诉讼费用。该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依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的判决结果反映了法院在审
    2023-08-31
    389人看过
  • 刑事终止审理裁定书的法律效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它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刑事终止审理裁定书范文××××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刑×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现已死亡)。××××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
    2023-06-12
    215人看过
  • 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制发民事裁定书
    破产案件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还应依据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结果制发裁定书,即制发宣告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如果经审查,申请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材料齐全、正确无误,不存在依法驳回破产申请的情况,可同时宣告债务人破产。如果经审查,债务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驳回申请: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二、为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三、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现有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对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也应当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定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还
    2023-06-09
    77人看过
  • 民事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能不能重新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补充内容:一、不予受理概念: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二、不予受理的法律特征:1、只能发生在案件立案之前;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程序上的起诉权的否定;3、只能适用书面形式;4、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5、上诉期限为10天。三、不予受理法律后果: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条件下,当事人还可以起诉。四、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区别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第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审理终结
    2023-04-27
    21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相关咨询
    • 民事起诉法院不立案由裁定书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民事起诉法院不立案由裁定书吗可以按照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
    • 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法院如何作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1、民事:法院对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行政: 1)法院对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 法院不予立案是否要下裁定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
      去法院,一般立案庭通知你开庭日期会向你送达传票,你按照传票上记载的到达地址按时参加庭审。如果是电话通知,你应该问清楚在法院第几审判庭审理你的案件,也可以顺便问一下主办法官的姓名和电话,有问题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
    • 裁决书不具法律效力,法院不予受理该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本条,法院不能受理。 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受理: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
    • 裁定不予离婚的法律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0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尚有和解可能,法院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