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1:12:03 345 人看过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关系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都是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外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制度。但两者在本质、适用主体范围、提起事由以及适用范围上存在诸多差异,应准确予以区分。

一、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权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二、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不同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确认合同效力案件,案外人对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证据证明部分或全部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前提是,不能归结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如果系第三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即就是有证据证明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也不能行使撤销之诉,只能行使案外人再审之诉。而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没有该前提性规定。

三、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怎样确定被告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按以下情形确定被告: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

(2)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再审吗
    一、《民事诉讼法》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再审吗《民事诉讼法》中第三人撤销之诉不可以再审,因为第三人撤销之诉不符合再审之诉的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
    2023-04-13
    110人看过
  • 案外人申请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合法?
    案外人申请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合法的,但是必须要符合申请再审或者是申请第3人撤销之诉的条件。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二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2)申请参加未获
    2023-04-06
    387人看过
  •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何规定?
    虽然对于民事诉讼而言,调整的主要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往往会涉及到第三方。如果造成了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对性与实体上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多元性之间的矛盾,如果不对第三人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民事案件的审理就可能会产生程序上合法,实体上却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裁判。本应作为有独三或者无独三的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律师补充: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对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不仅依靠诉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和执行阶段的执行异议制度,民诉法同时也对受到侵害而未能参加诉讼且案件也未能进入到执行程序的第三人
    2023-05-07
    297人看过
  •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再审审查期限是多久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再审审查期限是3个月,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作出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
    2023-06-26
    206人看过
  • 再审时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会受理吗
    再审时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只要满足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一、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别有哪些?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别是: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依据新事实提起的新的诉,而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理由;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基于新的事实提起的新诉,可以上诉,而案外人申请再审,既可能是一审再审,可以上诉,也可能是对二审案件进行的再审,就不能上诉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定是由原审法院管辖,而案外人申请再审一般是由上一级法院审理。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1、主体条件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有独三、
    2023-03-02
    105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合议制审理吗?
    没有明确的规定,因第三人撤销之诉对于案外第三人而言是一项独立的新的诉讼,但对于原诉的当事人而言是针对其已经完成的诉讼结果的撤销之诉,是一种纠错程序,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既不能完全等同于再审程序,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考虑到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对错误裁判的有限纠正,与再审制度存在诸多相同之处,为此可参照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有关程序性规定来构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处理程序。(一)起诉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材料应当包括: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2、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3、申请撤销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内容。4、证明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事由及证据。5、提请在法定六个月期间的证据。此外第三人应当提交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复印件。(二)审查1、审查形式。应采取严格的形式审查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如有证据可初步判断判决损
    2023-04-19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再审吸收第三人撤销之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关系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都是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外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制度。但两者在本质、适用主体范围、提起事由以及适用范围上存在诸多差异,应准确予以区分。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7
      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般为基于新的事实而提起的诉讼,而再审则是对于已经确定的案件事实的错误判决进行的重新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第三人撤销之诉如何判决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2
      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 《民诉司法解释》第300条的规定,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经过审理,判决如下: (1)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 (2)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 (3)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背景 (一)理论基础一般来
    • 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 什么叫第三人的撤销之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