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律师代表解除同居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3:30:14 295 人看过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是本人必须到庭。对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委托给律师的权限都是一般授权;

所以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原告未到庭撤诉处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怎么办

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有下列情形的,由个人负责偿还:(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二)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解除同居相关文章
  • 是否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一、是否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1、不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可以起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是否能要求损害赔偿赔偿称为“离婚损害赔偿”,其请求权的主体和事由都是特定的——主体只能是受损害的无过错的配偶;事由只能是因重婚、因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实施家庭暴力、因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总而言之,它是对离婚损害的一种赔偿,所以请求权只能是“过错”方的配偶。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同居人之间不能互称“配偶”
    2023-06-14
    139人看过
  • 是否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一、男女同居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遗产吗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有继承权死亡一方遗产的权利,因为这种情况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双方同居的,则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因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相互没有继承权。二、没有结婚证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没有结婚证的不能根据法定程序离婚,只能诉讼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民法典规定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2023-06-21
    59人看过
  • 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对于这种简单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法院解除的,法院不予受理。解决方案只能由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2、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况。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民法典禁止的行为,也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一方或双方起诉法院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吗1.当事人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法院是不应当受理的,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身份关系。2.但是可以起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3.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
    2023-07-04
    230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可以通过起诉实现?
    当事人不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因为同居关系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当事人一般自行协议解决即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男子与情人同居关系破裂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房产李某今年40多岁,一直从事建材生意。2002年李某与小他11岁的韩某开始同居,李某的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2004年3月,韩某为李某生下一女,后李某出资,以韩某的名义购买房屋一套。购买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现有房屋是由李某一人出资购买,当时买房时因有其他原因借用韩某的身份证及户口人名购买,双方商定此房归出资人李某所有,此房可随时过户给出资人李某。后来两人感情渐行渐远,直至破裂。2011年,李某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韩某则反诉李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子女抚养费。法院
    2023-07-06
    456人看过
  • 过继关系能否解除
    解除过继关系需要过继方、收养人双方经过协议解除。如果过继的孩子还没有成年的,一般是不能解除过继关系的。过继的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一、过继子女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答:孩子过继,夫妻双方需满足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二、过继的孩子上户口方式有哪些过继的孩子上户口方式有:1、与被过继的孩子的父母的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先让其父母写一份过继声明书;2、根据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3、根据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的收养证明到民
    2023-03-25
    356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得到补偿
    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有涉及财产侵权和人身伤害问题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补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非法同居有哪些情形非法同居有如下情形:1、是重婚同居;2、男女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3、已婚证明配偶与异性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同居行为;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解除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诉讼。非法同居和同居的区别在于,无配偶和有配偶,有配偶和有配偶。二、没有结婚证抚养费怎么起诉没有结婚证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当事人因为同居期间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幼儿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按每月总收
    2023-03-14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 更多>

    #解除同居
    相关咨询
    •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8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是本人必须到庭。对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委托给律师的权限都是一般授权,所以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原告未到庭撤诉处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同居关系能否通过公证解除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
      你们的关系从法律上讲是同居关系,而不是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如你们能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协商一致,把这些内容通过协议的方式写清楚后自行分开就可以了,不需要公证,如你们不能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到一致的话,可以就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依法裁决就可以,但我要提醒你如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起诉法院,法院是不受不受理的,必须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法院
    •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出庭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不可以,本人必须到庭。对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委托给律师的权限都是一般授权,所以你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原告未到庭撤诉处理
    • 解除同居关系的书能否过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只要该房产有独立的房产证,不存在抵押的情况,是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与接触同居关系无关的。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
    •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4
      所以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原告未到庭撤诉处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