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06:00:44 184 人看过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携带所挪用的全部公款潜逃,则全额认定贪污,实践中不存在争议。若行为人携带部分公款潜逃时,对其没有携带的部分如何定罪?理论界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携带部分所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挪用公款的故意及行为已经发生转变,不论是潜逃前的行为还是潜逃后的行为,均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应对整体行为认定贪污罪,犯罪数额为行为人所挪用的全部数额。第二种意见认为,行为人携带部分所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以贪污罪论处。至于行为人潜逃前的行为如何认定,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行为人潜逃后,对未携带的部分公款没有明显转移并非法据为己有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处罚,并与贪污行为实行数罪并罚;未携带的部分公款中如有明显转移并非法据为己有的,对行为人认定贪污罪的犯罪数额,为已经转移并占有的款项和潜逃时所携带的款项的总和。多数学者认为后一种观点较为合理。总的原则应当是:对行为人没有携带的部分公款,一般仍然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若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后又投案自首的,应区分情况区别对待。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后又投案自首,并设法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的,应按挪用公款罪投案自首处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后挥霍完公款,又无偿还能力,自首后也不积极筹款退还或实际无法筹钱退还的,可以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投案自首的情节只能认定为构成贪污罪后的投案自首。

主要在三个方面,包括犯罪客体、主观故意的内容以及行为方式,但《刑法》中对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作出的量刑规定也是不一样的,这点还请大家注意。而在实践中,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转化为贪污罪的,这点还请大家注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熊选国(以下简称熊):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在一般场合,两者的界限是容易划分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如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产生了非法占有故意的情形下,定性上可能发生混淆。苗有水(以下简称苗):理论上通常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
    2023-06-11
    472人看过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实践中,两罪的区分通常是看行为人有无平账的行为。如果使用虚假票据平账,账面与实际资金情况一致的,这样对于单位来说,其帐上的资金已被用于合理的支出,账上已没有这笔款,这样行为人支取公款的行为被完全掩盖,其可以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这种情况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平账。虽然从单位账面上看似乎是平的,但实际上账面与库存资金情况根本不符,很容易发现账上的亏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不能够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未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平账。当然,是否平账只是判断构成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的一般标准,而不是唯一标准。例如,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应付查账而暂时平账,不能因其暂时平账改变挪用公款的定性,又如行为人直接侵吞公款并挥霍殆尽,即使未平账也应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因此,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的关键还在于看其主观上对于公共财物是具有非法占有还是非法使用的故意。那么如何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除了行为人自己的供述外,更
    2023-06-13
    373人看过
  • 如何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一、贪污的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
    2023-06-24
    328人看过
  • 如何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一、如何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二、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
    2023-06-18
    261人看过
  • 如何界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观故意
    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有无归还所挪用的公款的意图,如行为人有归还的意图,应考虑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反之,则认定为贪污罪,如何判断行为人有无归还的意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1、从时间上看,行为人挪用公款的时间愈长愈能说明其主观上无归还公款的意图,如挪用公款时间超过一年甚至更长,很难证明行为人有归还的意图,反之,挪用公款时间较短,如几个月,则说明其有归还的意图。2、从赃款用途看,行为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个人挥霍或用于收效慢、时间长的经营活动、高风险投资等,则可以判断其有不归还的意图,或至少是归还的意图不明确;反之,只是为了解一时之急等、,则可推断其有归还的意图。3、从手段上看,行为人挪用公款的手段愈隐蔽、愈难以发现,愈能说明其行为人有不归还的意图,如采取某些掩饰手段,伪造单据、涂改帐目、虚报冒领等;反之,如极易发现,则反映其有归还的意
    2023-06-11
    205人看过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1、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意图永远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2、行为手段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比如某人挪用单位的现金100万,如果没人将帐作平,让别人看不到有这笔钱,则应构成贪污;如果不是将帐作平,从账上随时可以看出来,只是暂时挪作他用,应构成挪用公款。3、行为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又包括公物。
    2023-06-11
    31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是什么,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联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虽然两者都是特殊的主体,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贪污是永久地占有,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贪污实现了财物权的转移,而挪用并没有转移财物手所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是什么,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3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在一般场合,两者的界限是容易划分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如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产生了非法占有故意的情形下,定性上可能发生混淆。理论上通常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
    •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有哪些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两者有如下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2)构成犯罪的时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2
      根据刑法第1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根据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