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民间个人借贷,是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产生的社会基础关系复杂多样,有的基于亲情,有的基于友情,有的基于合作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一种互通有无、互帮互助的行为,是城乡居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
(二)自然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一样,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出借人与借款人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一、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
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先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样能够避免债务人日后转移自己的财产,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由此可见债权人在面临借钱不还情况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还是很有用的。
二、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诉讼时效
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没有实际意义。
2、说到举证的问题
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债务关系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证
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权的时候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据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则你可以据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3、在承诺期限到之日起两年内,你可以通过再次主张债权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同样的,不能超过20年的限制。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国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间选择,法律就予以支持。
-
民间借贷有哪些类型,借贷有哪些种类
163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哪些分类及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73人看过
-
民间借贷融资有哪些民间借贷的问题分析
356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民间借贷有哪些种类
33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些什么类型
37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形式有哪些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事项
227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民间借贷有哪些类型,借贷有哪些种类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民间借贷包括借和贷两个部分。传统的民间借贷以“借”为主,多以亲情、友情为纽带,主要表现为个人之间;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利益标准和条件私下进行资金余缺调剂,民间借贷更多的形式为“贷”。“借”款时往往出于感情,没有任何手续;而“贷” 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监管之外,使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分散性、情感性、复杂性等特点,催生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发生。
-
有哪些类型,民间借贷分为几种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51资金项目中国专家认为: 1.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融资双方关系密切,融资主要用于应付短期生活中国需,融资规模小且大多不计利息低微。 2.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贷款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信誉为基础,多用于生产性周转需要。 3.不规范的中介贷款包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和以非正式中介组织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 4.变相的企业内部集
-
民间借贷有哪些分类及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第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所欠的货款等等。 第 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
民间借贷是怎么分类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51、还款能力丧失。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 2、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 3、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使借款人还款没有保证。 4、借款文书不
-
有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及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20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